一、突出人人均等,全面推进城乡就业工作。积极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开发、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以及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200人。加强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实施特色产业,订单定向,技能提升,创业培训,改变职业培训与用人单位需求脱节现象,着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培训就业率。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66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200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引导广大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00人。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及示范点,积极引导扶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以建设“桂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为引擎,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解决好“就业难”、“招工难”问题。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整合步伐,逐步建立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二、突出人人享有,全面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法》执法力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病残津贴政策。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乡镇(街道)要立足早抓早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宣传,营造积极参保氛围。在政策把握上要有敏锐性,在完成任务上要有坚定性,在矛盾化解上要有前瞻性。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要抢抓机遇,把好事办好;把握关键,把实事办实;强化举措,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实现人群全覆盖。将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都需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工伤认定案例发布和劳动能力鉴定指导制度。将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改进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实施费用总额控制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实行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直接向参保单位征缴。从今年起,我县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单位部分的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不再由财政社保股代拨代缴,改为由财政统一划拨到财政国库支付局各单位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大病互助费也不再由财政工资发放中心、养老保险站代扣代缴,改为由单位代扣代缴;各单位再根据医疗生育保险站出具的结算单,通过财政国库支付局按月足额缴纳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杜绝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服务、弄虚作假、违规骗保等现象,确保基金安全。
三、突出爱才惜才,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做好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优秀专家等推荐和本县人才的选拔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为边远山区搭建科技平台。全面实施《桂阳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大力培养和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抓好职业资格鉴定“规范发展年”活动,开展持证上岗执法检查。落实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督促落实技能人才津贴。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逐步建立以岗位聘用为基础的职称制度,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程序,做好各种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能带动高新产业、新兴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推动我县重点领域建设跨越发展。
四、突出任人育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完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抓好公务员招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加大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力度,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严格执行《郴州市行政奖励暂行规定》,不断规范行政奖励工作。全面完成公务员考核检查监督和审查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大对优秀典型事例的宣传表彰力度。扎实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培训大纲。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加快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岗位聘用情况年度备案制度。全面施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全覆盖。认真抓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整治人事考试环境力度,健全完善与公安、经信、工商等部门协作打击作弊的工作机制。
五、突出为民安民,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体政策体系,全面推广使用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指导企业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等相关法规。坚持“先调解后仲裁,调裁结合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事件多发单位实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重点监控。组织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运用劳动监察信息系统,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体系、网络化体系和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考核考试、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军转安置办法,着力增强军转安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规定,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创业,落实安置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做好部分军转干部日常上访接待和集体上访处置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总体稳定。
六、突出便民利民,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是民生建设的重要部门,具有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经手大量的专项资金,无论是经办人事和社保手续,还是分配专项资金,都要依法依规,公正合理,公开透明。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整个系统和每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大事上经纬分明,小节上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界限,始终筑牢反腐思想防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窗口建设等自身建设,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桂阳县政府经济研究室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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