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北京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圈定7类重点产业领域。市人力社保局昨天(14日)发布《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用人单位只要有空缺岗位且属急需人才即可申请引进、落户北京,而不再像以往需要工作若干年后再走引进渠道。
对于人才引进,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申报;企业单位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而申报的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需要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比如在行业领域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主持过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等;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技能型人才如果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也可引进。
对于确定招聘人选为非本市户籍的,用人单位可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用人单位可设定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试用考察期(在聘用或劳动合同期限内),为招聘人选在京期间工作生活便利,试用期间可直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7类重点产业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
2、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3、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工艺美术、文化用品生产制造等文化创意企业;
4、机电产业、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医药产业、都市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
5、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国有重点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各区县重点支持企业;
6、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7、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记者 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代丽丽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