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三个结合”不动摇,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一是要与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一方面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内涵、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找准检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结合的切入点,将检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将科学发展观自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落实十八大报告中“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的要求,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经济发展,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将十八大精神与检察工作切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推动反腐斗争深入开展;深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律监督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与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检察机关应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三种意识”,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要强化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意识。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重要作用。检察干警应将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重要契机,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抓好实施运用,用新的执法理念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即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坚持做到“六个并重”,即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加强技能建设,着力提高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以更扎实的业务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要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意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检察工作,全力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三是要强化深化创先争优意识。更加清醒认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创先争优意识为引,比学习、争当勤学典型,比业务、争当敬业标兵,比服务、争当和谐卫士,比奉献、争当先锋模范,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本着“三个遵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一要遵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在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加强法律监督。从党的十五大提出“推进改革”到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从“推进”到“深化”,再到“进一步深化”,这是一种递进式的推进过程,表明党对司法改革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承担着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重任,在国家司法体制中地位重要,使命光荣。检察机关应更好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加强自身监督,在司法改革中发挥作用。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完善执法档案、案件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要遵从“两个环境”建设要求。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眼于“两个环境”(发展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大局,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意识和水平。检察机关应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主动为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立足于党的十八大要求与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服务“两个环境”的活力。三要遵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建设“美丽中国”大局中去思考,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保障和促进我国科学发展。在检察工作中时刻遵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大资源环境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大开展对政府公共决策行为的法律监督;建立受理公民对行政行为申诉的机制,完善各项机制,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者单位: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
来源:红网
作者:何莎莎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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