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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简化办证程序 流动人口生育一孩办理手续便利
2013-02-16 15:19:18 字号: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于去年11月30日下发《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近日,记者从广西区人口计生委获悉,广西已出台相关贯彻政策,今年1月6日,广西区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承诺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服务手册》)。此外,办理《服务手册》只需持四证三环节,接受异地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亮点:

  流动育龄夫妻可依承诺办《服务手册》

  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的一名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爱人去年办《服务手册》时遇到婚育证明难题。由于她已搬离多年,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员要求她到居住地去开婚育证明。居住地社区则称她刚搬来,不便开证明。两个社区意见不一,让她备感为难,办理《服务手册》的事被暂时搁置下来。

  为解决流动人口等群体办证难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广西区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服务手册》。可用一纸承诺书代替婚育证明,是本次简化程序最大亮点。不过,由于信息核查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不赞成流动人口办理《服务手册》时将此举作为首选方式。需要强调的是,用承诺的方式代替婚育证明,只适用于流动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手续时,长期在户籍地生活工作的育龄夫妻办理《服务手册》,还是需要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证明其婚育情况。

  流程:

  办理《服务手册》只需四证三环节

  广西区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服务手册》办理的简化程序,目前在全区范围内已经铺开。符合生育政策、拟在广西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办理《服务手册》时只需四证三环节。首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公室领取《服务手册申领表》一式两份,填写相关内容并贴好照片;其次,有工作的人员到单位,无业人员到村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核实无误后即可当场发放《服务手册》。

  若开具婚育证明有困难的,则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由受理地为其办理《服务手册》。

  办证不顺利,很多时候是由于申办人员材料准备不全,不熟悉办理流程所致。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广西区人口计生委《通知》对相应问题作了简化,如要求受理机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则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则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提醒:

  外出工作前 先办婚育证明

  对于在外务工的流动育龄夫妻要想顺利在工作地办理生育手续,省心省事的办法,就是外出工作前,先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计划到外地务工的夫妻,最好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照片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15日内到当地人口计生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婚育档案。两地都做好备案后,需要办理《服务手册》及享受其他计划生育的服务时,就方便快捷了。

  据了解,为了方便流动人口异地办证,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网络,广西亦不例外。建成后,广西区内流动人口有望实现婚育信息联网。目前,为简化办证流程,方便群众办证,部分具备条件的人口计生部门在受理办证申请时已开始采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情况。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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