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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明晰工作思路 抓实计生工作
2013-01-11 14:56:06 字号:
  2013年,湖南省桂阳县上下要围绕基层基础攻坚年这条工作主线,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确保全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夯实两块基石
  
  (一)夯实基层组织。要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人口计生专干队伍,为人口计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按照敢于抓、带头抓、善于抓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特别是要选好配好得力能干的支部书记。大力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吸收德高望重的五老贤达加入协会,大力丰富、延伸、发展基层组织网络,真正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的组织网络体系。
  
  (二)夯实基础工作。一要着力推进“村为主”工作。要确保工作责任到村、任务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把村级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调动起来,由单纯管理向优质服务转变。二要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今年省人口计生委提出“信息化是考核评估的总依据”,我们要按照“报实、抓实、心里踏实”的要求,全面准确采集、录入、纠正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库质量和准确率,增强人口数据可靠性。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充分发挥“一盘棋”平台的效能,做好人口宏观监测和管理,做好方便群众办证等工作,让人口信息化服务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县人口计生委要着重增强指导能力,组织力量加大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和解剖调查,确保工作不松劲、情况不失真。尤其是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务实的作风,超常抓、合力抓、务实抓。三要着力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村为主”的发展方向。切实加强村级自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村支两委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实行责任到人,包干到户,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和农村民主管理的范围,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逐步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形成多数人管少数人、群众积极参与人口计生管理的新局面。
  
  三、抓好三个重点
  
  (一)抓好依法行政。要依托县法院计生合议庭和县人口计生综合执法队的力量,依法加大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财产保全、拘留等司法手段,突破违法生育“重点户”、“钉子户”、“难缠户”,强化社会力量制约和法律的震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计划生育工作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坚持“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重金奖励“两非”案件举报、查处有功人员,从严查处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迁就,争取在3月份前完成查处“两非”典型案件任务。
  
  (二)抓好优质服务。继续加强、巩固县人口计生服务站软、硬件建设,2013年突出抓好仁义镇、浩塘镇、方元镇、樟市镇四个“四优一满意”计生服务所创建工作,调优配强乡镇中心站所的人员和设备,切实发挥中心站优质服务带动能力。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深入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健康免费普查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强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使全县新婚和待孕夫妇的优生咨询和指导覆盖率达9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6400对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切实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切实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的落实和管理。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开展好方便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工作,确保便民与管理两不误。
  
  (三)抓好利益导向。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到应奖尽奖、应扶尽扶。加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的兼容力度,整合教育、卫生、民政、社保、移民等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优先政策,真正建立集少生奖励、服务免费、待遇优惠、困难救助、贫困扶持、社会保障等“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扩大优惠面,增添优惠项目,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得到实惠。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多一份额”政策,加大对“失独”家庭、纯二女结扎户、领证独生子女户等计生家庭的奖扶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着力构建幸福家庭,让计生家庭得实惠,让群众满意。
  
  四、强化四大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行实情在一线掌握,办法在一线产生,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业绩在一线创造的“一线工作法”,用超常的思路、有力的措施、突出的成效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务必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落实到村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无论是乡镇还是部门,无论是哪个级别的干部,都要严肃查处。
  
  (二)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全体干部要包片包点,建立业务指导组和帮扶工作队,及时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帮扶,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形成问题堆积,要实行重点管理。
  
  (三)切实强化目标考核。2013年,要严格按照《桂阳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桂办字〔2012〕41号)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大村(居、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对当年被“一票否决”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工作经费的30%;对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求引咎辞职或依法、依规、依纪免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人口失控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该“否决”的否决,该免职的免职,绝不含糊。
  
  (四)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各综治部门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履行职责,找准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协调配合到位,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各综治部门要全力配合计生部门抓好“实时通”系统运行构建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公安部门身份信息的共享,公安部门在新生儿上户时要有乡、村两级出具的“两联单”才能办理落户手续,严厉查处公安派出所在新生儿上户时违规收取落户费。
  
  (作者系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来源:红网

作者:邓艳红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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