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已有北京、四川、江西、陕西、山东等23个省份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过的北京和陕西将于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该标准,上调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陕西由1000元/月上调至1150元/月。浙江继2011年4月1日之后也将在2013年1月1日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13年,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记者邱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邱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