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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与启示
2012-10-26 14:12:05 字号:
  2012年全国将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常德市澧县是2010年湖南省确定的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两年多来,澧县坚持把握政策,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保制度,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到48万多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成功经验为我们全面建立新农保制度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政府重视是前提。新农保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新农保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同时,新农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广泛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民政、残联、计生、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财力保障、人员机构、基金监管等问题已远远超越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范畴,客观上需要政府牵头协调。澧县坚持政府主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协调组织职能部门的工作,建立层层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并在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这是试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原因。
  
  第二,宣传到位是基础。澧县在开展宣传的过程中,注重贴近农村实际,抓住关键时机,采取文艺晚会、养老金现场发放仪式等形象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努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渗透力,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实践证明,农民群众最讲实际,怕上当、怕吃亏,并且习惯从自身感爱来认识和思考问题,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都比较谨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群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部分群众经历了“老农保”的曲折,思想上存在一些“疙瘩”,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新农保工作,我们不仅要把政策解释透,把道理讲明白,而且还要善于把握群众心理,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吸引群众,用鲜活的典型发动群众。
  
  第三,制度设计是关键。当前,中央只确定新农保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一个地方建立什么样的新农保制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地方政府。但如何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农保制度,是一个“两难”问题,保障水平过低肯定会影响广大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过高又会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负担。澧县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探索建立满足农民需求、符合各方利益的新农保制度。一方面,采取政府补贴形式,适当降低特困群体缴费门槛,确保所有农民群众都缴得起、进得来;另一方面,增设较高标准的缴费档次,鼓励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多投多缴;同时,在基础养老金待遇与子女交费有条件“捆绑”的前提下,统筹建立与计生奖励、残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相联系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使政府、集体和农民合理分担责任,三者在经济上都能承受,都能看到美好前景,这是澧县新农保工作快速推进,并且平稳运行的关键所在。
  
  第四,严格管理是根本。过去农村合作基金会、新农保等正反事例证明,加强管理是取信于民、好事办好的根本保证,否则只会好心办坏事,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给政府带来不可想象的麻烦和负担。当前,尽管广大群众由衷地感谢和拥护国家政策,但受过去农村合作基金会、“老农保”等事件影响,极少数群众对基层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仍然存在疑虑。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一定要以对群众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长远,狠抓当前,迅速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公平、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养老保险基金,为新农保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余清海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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