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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试点推动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创新
2012-09-18 15:55:29 字号:

  本网宜兴(江苏)9月17日电 记者丁国锋今天上午,由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主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协办的“循证矫正方法及实践与我国罪犯矫正工作”研讨班在江苏省宜兴市开班。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出席会议讲话时强调,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新形势下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在总结我国传统经验和吸收借鉴国外犯罪矫正成功经验基础上,司法部将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矫正经验丰富、研究基础好的监狱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循证矫正试点工作,为最终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循证矫正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张苏军强调,循证矫正是指矫正工作者在矫正罪犯时,针对罪犯的具体问题,寻找并按照现有的最佳证据(方法、措施等),结合罪犯的特点和意愿来实施矫正活动的总称,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要求高、难度大的尝试。要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循证矫正的概念内涵,学习借鉴循证矫正的有益做法,提升罪犯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罪犯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要在试点过程中,关键解决好“证”和“循”两大问题。解决“证”的问题,要大力开展高质量的矫正研究,为循证矫正提供可供遵循的高级别证据;要研究制定良好的实践指南、原则、标准或手册,为循证矫正提供可供遵循的最佳证据;要根据已有的矫正研究成果,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建立功能完善的证据数据库,为开展循证矫正提供方便高效的证据检索和查询服务。要将“循”贯穿于循证矫正实践的全过程,包括从发现和明确矫正问题,到检索收集解决矫正问题的证据,对证据进行评鉴从中找出最佳证据,将最佳证据应用于实践,评估应用结果等环节。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要深入挖掘研讨成果,加快部级课题研究,为在我国开展循证矫正提供系统理论框架,并对试点单位派专家跟踪指导,提供智力服务和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推进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教育改造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努力为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自加拿大、香港、台湾的司法体系专家、及中国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共5位专家将在研讨班期间作主题报告,来自全国24个省(市、区)司法厅(局)、监狱局、部分监狱和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的代表出席研讨和培训。

来源:司法部网站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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