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德”立威
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在政治思想品质上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度的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党和群众的事业,这是最基本的“德”。在思想作风上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行一致。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二、以“廉”生威
清朝《官箴》中有这样一段话:“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一身正气、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我们在群众中才有威望,群众才会拥护,才会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跨越式的发展。
三、以“公”助威
“唯公则生明,唯廉则生威。”“公则生明”就是要求我们基层司法干警,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公正无私,要正确判断是非,秉公处理,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基层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这时就更要求我们应该做到公正无私,秉公办案,这样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才能树立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在群众中的威信。
四、以“才”增威
如果说基层司法干警的品德是决定威信的根本性因素,那么“才”更能影响威信的大小。知识是人类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智慧和力量的象征,是衡量一个合格司法干警的必备条件和起码要求。一个司法干警,如果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应用能力,又有丰富的处理矛盾纠纷经验以及良好的应变能力,就能赢得群众的敬佩,产生巨大的感召力。
五、以“信”取威
信任是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体现人格力量的纽带。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干警对自己讲的话一定要承担责任,说了就要算数,信守诺言;对做不到的事情,决不能许诺,不能开空头支票,一旦做出决定,就要一以贯之、狠抓落实,兑现承诺。对群众要诚实、坦率,要关心集体利益与群众的利益,安心为群众服务,以群众利益为重,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只有群众满意了威信才会高,威信高了,才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古人云,“得人心者得天下”。我们说,得人心者得威信。我们基层司法干警都是人民的公仆,一定要懂得做事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道理。群众在司法干警心目中的分量有多重,司法干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分量就有多重。要牢牢记住,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做到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要这样做了,我们基层司法干警在群众中就一定会赢得威信。
来源:红网
作者:李军辉
编辑:闵美颖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