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要有活力,要有竞争力,不仅需要“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带着“小微企业如何实现‘保生存,谋发展’”这个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宏大命题,全国工商联于今年2月至4月,以实体经济领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由5位副主席分别带队赴17个省区市的67个市区县,开展了全国性的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调研活动。依据调研撰写而成的《工商联服务引导小型微型企业保生存谋发展调研报告》为我国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提出系列帮扶措施。
“活下去”的小微企业靠什么
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时,更容易受到冲击,显得非常脆弱。调研表明,当前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依然艰难。以浙江省为例,去年下半年以来小型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利润增速等均出现明显回落。然而,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小微企业,不仅能逆势生存,更能打开广阔的市场。
坚持依靠科技创新的小微企业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深圳一电科技公司持续依托技术创新,成功实现转型升级、快速增长。作为全球唯一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非手持拍摄设备的企业,它还研制出了用于军警拍摄的一体化无人飞机,2011年销售额达1295万元,其中60%销往德国、法国、美国等欧美国家和地区。
一批小微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反应灵敏、决策灵活的优势,积极进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获得发展先机,这充分证明积极融入新兴产业能为小微企业赢得更多机会。
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产业集群具有产业链上下游集成配套、土地厂房等资源集约利用、公共服务集中提供等优势,能积极融入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能极大地降低设立、运行和管理等成本。
精心培育自主品牌的小微企业同样能赢得一片自己的天空。许多小微企业有强烈的品牌意识,以创建深得客户好评的自主品牌为使命,善于从自身特点出发,集中力量做专、做精主营业务,成为小而强、小而久的企业。
各级工商联如何服务小微企业
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级工商联组织牢牢把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主题,逐渐认识到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是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所在,也是突破与希望所在。工商联在服务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主要有以下做法:
注重发挥商会优势。商会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在了解和联系小微企业方面独具优势。实践证明,各级工商联注重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在助推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增强服务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融资方面,商会组织通过银企商(银行-企业-商会)合作平台、信用担保和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引导“龙头”以大带小。大企业与小微企业依据产业分工形成布局合理的企业生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小微企业规避风险、提升发展能力,进而实现互利共赢。各级工商联以多种形式引导大企业不仅整合小微企业发展自己,还把帮扶小微企业作为自身的重要社会责任。
大力抓好信息服务。各级工商联不断创新方法,努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权威、多元、及时的信息服务,引导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多数小微企业缺乏了解、把握和应用相关政策的能力,各级工商联以政策宣传和咨询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小微企业了解和用好政策。调研组在辽宁省本溪市调研中,发现当地工商联全面收集国家、省、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积极帮助小微企业与科委、经信委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几年来争取科学技术奖励专项经费、技改资金5000余万元,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小微企业在市场、社会中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既容易受到侵害,也经常“孤立无援”。如何改变这样的境遇?一是畅通维权渠道。各级工商联普遍成立了专门的维权部门,负责受理、协调、处理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维权合作。各级工商联通过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制度化维权机制,提高了维权效果。三是拓展维权领域。随着产业细分不断加快,小微企业的权益诉求延展到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商会特别是行业商会,在提供专业服务方面,已经成为工商联维护小微企业权益的重要力量。
政府如何服务小微企业
只有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才能加快破解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
保生存并不是保一切、包一切,该淘汰的就要淘汰;谋发展不是硬发展、乱发展,该调整的就要调整。一方面,要看到小微企业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其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保有舍,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尽一切可能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生存发展环境。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绝大多数,具有“百姓生活离不开、社会就业离不开、实体经济离不开”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从根本上改变许多地方目前存在的小微企业“无人疼、无人爱”的“自生自灭”状态。
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中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改革不到位,现有体制机制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还不相适应。当前,必须寻求重点突破,着力实现深层次的改革创新。调研认为,金融体制改革是当务之急。长期以来,我国金融资源供给被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所控制,绝大部分金融资源被大型企业享用,而广大小微企业很难获得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金融资源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严重失衡,使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影响。
其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刻不容缓。要把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着力点,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松绑、为实体经济服务。要加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力度,以划型为依据保证相关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加强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统一规范促进我国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执行力,全面落实包括“中小企业29条”、“小微企业29条”等各项促进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措施。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加重视和加强工商联工作,为工商联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一是支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划分政府与商会功能,逐步把部分行业和社会服务职能交给商会。二是支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大力支持各级工商联发展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园区商会等基层组织,强化工商联服务引导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组织基础;大力支持工商联履行好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推进行业商会履行法人登记手续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商会在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支持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在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各类商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共同构建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小微企业服务网络。扩大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单位范围,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商会将扶持资金更好更快地惠及广大小微企业。(本报记者 柳 霞)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柳 霞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