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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群众的和谐是如何炼成的?
2012-05-15 16:31:40 字号:

  近年来,我们着眼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注重落实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较好地维护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干部与群众和谐共同发展。

  解决问题不积怨。按照“三在先”原则主动化解各类矛盾。一是把突出矛盾解决在升级之前。为了不使一些突出矛盾升级,去年,我们积极筹措资金,有效化解了5起涉法涉诉案件。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又长期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有效规避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二是把一般矛盾解决在上访之前。

  分好“蛋糕”不争利。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做蛋糕”的过程中更加重视“蛋糕”的公正分配,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不截老百姓的政策钱。尽管当前乡村两级运转相当困难,但在落实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家电补贴等惠农政策上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上,我们镇村两级从不打歪主意,做到了执行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资金不截留。二是坚持办事决策让利于民。去年,在镇办林场租赁开发过程中,少数群众认为林场权属应归村级所有,租金应分给村里的群众。虽然镇办林场属行政划拨,权属归镇政府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但我们认为群众的诉求有合理成分,便主动将林场租赁金的50%让利给村里修公路,此举得到了群众拥护,促进了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坚持解困救灾服心于民。老百姓不患寡,就怕不公。去年年底解困,我们根据镇里救助面大的实际,制定了16万元的解困方案,并做到了三条:镇里不搞戴帽下达;到户方案必经由村里集体研究,不搞优亲厚友;解困资金发放结果及时公开。

  与民沟通不离心。一是抓总结。要求支部书记每年底召开一次群众大会,总结一年来干得怎么样,有哪些成绩,有哪些需要改进的问题,来年怎么干,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的过程,就是一个与老百姓面对面沟通的过程,就是一个教化群众、统一思想的过程。二是抓宣传。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走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三是抓创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户”、“好媳妇”等文明创建活动,用文化的力量来淳化民风,凝聚民心。

  (作者系澧县梦溪镇党委委员 ) 本栏目主持 朱永华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宇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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