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长沙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公布
2012-04-10 15:17:50 字号:

  本报讯(记者 舒薇)在长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将打破户口限制,只要是在长沙创业的劳动者都可享受这一政策。昨日,《长沙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只要是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长沙(含六区三县、市)自主创业的个人,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所有在长创业者皆可申请

  “这次完全取消了户口限制,意味着只要你是在长沙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中国人都可以申请。”长沙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主任赖建辉介绍,之前规定凡是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有长沙市居民常住户口、具备一定创业能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失地农民及返乡创业农民才可申请小额贷款。此次的新规定是,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长沙市(含六区三县、市)自主创业的个人(含合伙经营),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只要你是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申请。”

  最高贷款由5万提至10万

  “长沙市将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具体贷款额度由担保中心依据经营项目及其规模、资信水平、反担保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据介绍,如果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还可以更高,有关部门会根据人数和项目情况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进行联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个人贷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人有展期要求的,向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经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批准,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企业和经办银行签订的合同确定。对信用良好,按时还本付息且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可给予二次贷款。据了解,目前为止,个人最高的二次贷款金额已经突破20万元。

  获批的贷款申请人或企业凭相关资料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办银行须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小额贷款申请流程

  社区劳动服务保障中心

  街道(乡镇)公共服务站

  区、县(市)担保中心

  经办银行

  (需提供的材料:贷款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证明、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认定的合伙经营证明)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舒薇

编辑:闵美颖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