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刘元旭、赵仁伟、傅勇涛)“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活动”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此前财政部也发文要求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也出现了“高价采购”“豪华采购”“指定采购”等采购乱象。部分代表委员建言尽快遏制采购“三乱”。
高价采购:斩断“雁过拔毛”的“黑手”
两会上,“高价采购”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如果说背后没有猫腻,谁信?”一位参与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大代表说,一个知名度较低的“杂牌子”以非常微弱的优势中标,二十几万块钱的电梯只比知名品牌便宜几千块钱。
“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和公关。”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史贻云说,不花钱送礼搞关系,很难拿到政府采购的单子,而这些“额外花费”会通过抬高价挣回来。
代表委员认为,要刹住这股“歪风”,关键在于制度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基本在财政部门之间进行,监督实际上还是一种体制内监督,公开公示信息往往太过简单,社会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要打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单一行政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张凤宝认为,应充分引入社会监督、网络监督机制,采购部门和监督机关要及时、无偿地将政府预算、决算细目和采购各环节信息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当然,这应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弥补法律盲区,建立采购价格常态化对比监管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的过程监督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
豪华采购:防止“工作需要”成“幌子”
采购苹果iTouch4当U盘、4万余元的超高配置笔记本电脑、豪华电动按摩椅、价值近3000元的“工作服”……一些以“工作需要”为由头的“豪华采购”不断涌现。
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现在铺张浪费之风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地方和部门花钱还是大手大脚。“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制度漏洞是主要原因。例如,政府采购实施范围过窄,不少购买性资金游离于集中采购监管之外,国企的公共采购并未纳入《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一些部门为规避集中采购监管采取“化整为零”购买办法而体外运行。
李建保认为,目前在政府采购立法上,过于偏重过程、程序、方式和合同之类,而对应该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为何采购等缺乏明确规定,对各类政府采购人的需求缺乏有效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张济顺认为,关键要将采购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增加透明度,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少用计划外资金搞采购。
指定采购:遏制采购成“专供”
近年来,由“指定品牌”或为某品牌、某生产供应者“量身定做”标准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购备受诟病的原因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海口市副市长谢京说,“指定采购”,使得某些人或某些部门在政府采购中为某种特殊利益把招标当成了糊弄上下级及群众的挡箭牌,“这不仅有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且可能存在某些人想从招标采购中获利的行为。”
张凤宝代表认为,原则上不得提出指定品牌要求,但如果有充分合理理由必须采购某个特定品牌,也必须经过严格报批审核,而不能随心所欲。
而要顺利实现这一点,关键要制定相应的通用和专用设备配置标准。代表委员提出,对于通用产品和服务项目,政府应该规定统一的功能和价格标准,在制度上明确什么情况下指定品牌、由谁指定品牌的问题,在评标中考虑引入产品品牌分,避免低质产品低价中标,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元旭 赵仁伟 傅勇涛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