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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红制度改革须完善配套制度
2012-02-13 15:39:10 字号:

  受访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巴曙松

  “重融资、轻回报”已成为当前我国股市的一大顽疾,而完善分红制度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将有利于提振股市信心,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目前推出分红制度改革,将有助于吸引一部分稳健的中长期资金,居民储蓄资产也可因此多元化。

  在今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提出,要督促上市公司明确对股东的回报,切实加强对其红利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强化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公司的监管约束。

  据证监会发布的数据,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3项指标都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特别是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都有一定改进,但同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有调查显示,投资者对目前分红制度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内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很少现金分红,二是创业板企业在初创期实现了高市盈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推动分红制度改革在当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目前推出分红制度改革,将有助于吸引一部分稳健的中长期资金,如社保基金、养老基金等入市。另外,还有利于居民储蓄资产的多元化,因为我国居民替代储蓄款的金融产品一直不多,在目前市场估值进一步合理的背景下,一些上市公司的分红比银行存款的利息高,居民购买股票后还握有一定的股权,对他们也有利。

  今年的上市公司分红情况尤其受到各方关注。据统计,截至2月5日,已有2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2011年度的分配预案,其中16家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分配预案,而去年同期公布分红预案的上市公司仅有7家。

  “上市公司不愿分红,主要原因是分红提高了再融资的门槛。”巴曙松分析说,“现金分红需要缴纳20%的红利税,假设一家上市公司分红5亿元,把钱分完后,如果想从市场再融资5亿元就需要耗费更多的成本。”

  “可以从主板选择一些盈利比较平稳的、盈利比重比较高的、比较成熟的行业着手启动推动分红制度。”巴曙松说,从改革的时机上看,以前我国股市投机气氛较浓,估值比较高,高估值是不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而目前市场正逐渐回归到一个合理的估值区间,此时进一步推进分红制度改革,外部环境和改革条件都要比原先估值高的时候更好一些。

  从根本上说,分红属于公司治理问题。监管者的责任是揭示问题、明晰主体责任,而不能硬性规定分红指标。巴曙松认为,“究竟分多少红,从公司制度来说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来决策的,本质上是公司治理水平问题,所以促进上市公司分红,首先要完善股市的融资再融资制度。”

  推进分红制度改革也需要从根源上寻找解决办法。巴曙松强调,“应该完善相关的制度配套,如改革融资再融资制度、引进新的投资者、改革税收制度等。另外,对于不愿分红的公司可作一些调研,是不是公司的治理制度不健全?国企和民企分红差异有多大?对同一家公司来说,在香港和内地A股上市,分红情况有没有差异?对不同的上市公司做差异化的评估,只有找到根本原因,才能制定出应对良策,从而建立激励机制来引导企业主动分红。”

  巴曙松同时指出,因为投资者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在制定政策时不能用同一种偏好的投资者去限定整个市场的发展。“2000多家上市公司,公司所属的行业性质不同,有些是成长型的,有些是重组的,投资者不可能要求所有公司都分红。推动分红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吸引一部分风险偏好较低,追求稳定成长的中长期资金入场。”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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