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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亟待增强公民4种意识
2012-02-03 11:10:19 字号: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现代社会,需要公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自主、自觉、自律、自为的时代意识,这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增强自主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现代社会里,每个公民都要有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自主意识。自主培养公民意识,公民意识主要包括权利义务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自主培养公民意识对于建立社会法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自主塑造团队精神,信任、合作、共赢、共享是团队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原则;自主追求社会理想,共同的理想信念是形成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关键,公民应有忧患意识,有民族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结合起来。公民自主意识是公民自觉自愿、自律自为的基础。

  增强自觉意识。公民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公民守法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条件,公民应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制的尊严、权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公民都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诸多合法权益,公民应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及如何去维护,从而自觉培养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推动公民与政府及社会的良性互动;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公民参与是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科学制度安排,公民应积极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确保社会治理优良。

  增强自律意识。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生往往与人的心理失衡、行为失调、道德失范密切相关,社会稳定和谐需要加强公民的自律机制建设。心理问题自我调适,提高公民的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是解决公民心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公民应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增强对挫折的承受能力,正确对待社会问题,保持心理平衡和健康;行为失范自我纠正,社会法律制度对人的行为有规范作用,告诉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而行为一旦出现了失范越轨等偏差,首先需要自我调整、纠正,从而保证行为积极健康;道德责任自我承担,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增强自为意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拥有高成就需要的人越多,那么这个国家、民族就发展越快。公民应形成奋发有为的理念,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提高能力素质,自觉实现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素质自我提升,要在现代社会竞争中求得发展,就必须积极主动提升素质和能力,因此,公民应加强自主开发来提升能力素质,适应社会环境;事业发展自我完成,成就价值取向是衡量现代人作为的重要标准,成就事业是每个人的追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公民应在事业发展中不断完善自我,在完善自我中成就事业;个人愿景自我实现,人的行为根源于人的需要,每个人都有生理、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满足这些需要构成了个人的愿景和行为动机,公民要通过自己的作为实现组织与个人的目标,从而满足自身的需要,实现个人愿景。

  (作者系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艾医卫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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