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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文化建设需要监督规范
2012-01-18 15:55:23 字号: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网络对社会生活的渗透,网络舆论强大的监督功能日益显现。从“躲猫猫”到“楼脆脆”,从南京“天价烟局长”到“史上最牛团长夫人”等一系列网络监督的案例来看,网络社会群体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不断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使得网络不仅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交往、娱乐的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参与反腐的新平台和利器。网络舆论监督推动着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推动着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推动着政治文明的发展。

  然而,2011年出现的深圳“八毛门”事件,却促使人们从更深层次思考网络舆论监督的问题。

  深圳某媒体在2011年9月7日《婴儿被诊断需做10万元手术最终用8毛钱药痊愈》的报道中称:深圳一个出生仅6天的婴儿,因无法正常排便到深圳儿童医院就治,儿童医院建议为其做造瘘手术,费用需10万元;而作为牙医的婴儿父亲拒绝手术后,带着婴儿到省城另一医院就医,医生仅开了一支0.8元的石蜡油,孩子症状即刻缓解了。于是患儿的父亲再次找到深圳市儿童医院,向医院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要求。10万元与0.8元!多么巨大的反差啊!经过媒体曝光,网络转载,霎时间,网络公众对此事给予了极大关注,热议如潮,谩骂与“板砖”齐飞,指责与质问共舞,医院承受着巨大压力,“社会信任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降到冰点”。然而,9月12日,患儿又因病情反复,在武汉同济医院小儿外科被证实患先天性巨结肠并手术治疗。术后,患儿父亲向网络公众表示感谢并向深圳儿童医院致歉。“八毛门”事件的舆论关注焦点峰回路转,由谴责“过度医疗”180度地转为反思医患关系。

  “八毛门”事件的反复令人大跌眼镜。我们无意质疑曾经义愤填膺地指责医院的网友,因为他们是被动地接受信息;也无意质疑患儿家长,毕竟救治孩子是“天大的事”,并且“10万”手术费对普通家庭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对于网络媒体,我们倒要问一问:那个“8毛”和“10万”的数字,是不是经过咨询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能够治愈患儿疾病的“专业数字”?“治愈”与“缓解”在医学上是不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专业标准?舆论发布者为什么在不作全面调查,仅凭一个有趣的噱头数字就把一个专业性的问题加工为“新闻的附属品”?一句话,媒体可曾想到以尊重科学为第一位的职业精神和以专业知识来支持舆论监督的科学性?会不会继续出现这个“门”那个“门”呢?

  “八毛门”事件带给我们的冲击,不仅让我们反思媒体的专业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更让我们看到当今社会中舆论监督文化的缺失。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分工细化,媒体需要介入的层面越来越多,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都需要去报道、去解析、去监督,加强舆论监督的文化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对网络文化建设明确指出:“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网络舆论监督文化建设作为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文化改革发展大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必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着力在理性文化、舆论监督自律性文化和他律性文化建设上下工夫,才能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舆论监督需要理性文化,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事件中去伪存真,作出正确的判断。在“八毛门”事件中,为什么媒体一报道,就会有那么多的人偏信偏从,没有任何的甄别与判断就一味地盲信媒体一边倒的言论?这大概就是信息受众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和从众心理的结果吧。作为信息受众,需要加强理性文化修炼,以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独立思考,分析判断事件真实信息,才能避免听风是雨、选择性扭曲的问题和类似“八毛门”的闹剧发生。媒体的监督更需要理性文化的培育,这种理性文化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媒体的舆论监督,只有理性审慎的分析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功底,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功能,帮助人们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强化公信力。

  舆论监督需要加强自律性文化建设,需要诚实守信的自律性约束。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对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突显。作为舆论监督自律性文化,诚信守信有着一种内化的影响力,可以对道德主体进行自我约束与克制,并且可以弥补法律的空白区。媒体舆论监督只有加强诚信文化素质,提高道德修养,树立正确荣辱观,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才能客观公正无私地再现事件本身,帮助网民形成全面的认识,引领正确的主流舆论导向。

  舆论监督的文化建设还需加强他律性文化建设。网络舆论监督工作不是泛自由化,不是网络无政府主义,要对舆论监督进行法制化、制度性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舆论监督主客体之间有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让媒体的舆论监督始终处于法律约束内,而不是无所顾忌、“无知无畏”的监督,真正做到“帮忙不添乱”。对于目前盛行的微博这种“自媒体”,虽给网络舆论监督带来便利,但也存在着恶意中伤、污蔑诽谤的传播风险。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作为“自媒体”微博网站的平台,要加强文化法制化教育,对互联网从业人员,特别是网站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网站管理的意识。

  (何迪,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何迪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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