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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2011-12-09 11:23:57 字号: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摸清全国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等八大防灾减灾工作目标。

  《规划》提出的八大目标包括:

  ——基本摸清全国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

  ——全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75万人左右。

  ——创建50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规划》还提出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等10项主要任务。

  根据主要任务建设的重点内容,《规划》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8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即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程、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工程、环境减灾卫星星座建设工程、国家重特大自然灾害防范仿真系统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和避难场所建设工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科普工程。

  国家减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着眼国家防灾减灾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重点加强多灾种应对、各部门协同、跨区域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注重统筹防御各类自然灾害、各阶段工作、各方面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蓝图,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制定防灾减灾政策的重要依据。

来源:新华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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