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的实质是对社会及他人提供的精神财富(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消耗。同时,这种消费过程又是精神财富的消化、继承、积蓄、再造和创新过程。文化消费是拉动文化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创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归人民共享,让文化普惠广大人民群众,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又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从我国改革开放自身发展的逻辑和市场经济建立的发展历程来看,文化消费是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的繁荣发展一直是党和国家的强烈愿望;但在不同时期,这一事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发展任务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消费成为“奢侈品”,当时的文化事业单位实际上是在物质资源极其稀缺条件下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特定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的“双轨制”,实际上是在经济体制转型、文化消费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的特定历史时期,发展文化事业不得已的过渡性政策选择。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初,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逐渐成熟的文化品消费市场不仅彰显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更体现了中华民族积极向上、注重文化体验的优良传统。因此,形成良好的文化品消费市场是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这为新一轮全球化进程中提升我国综合实力、全面实现现代化积累了新的经验。因此,文化消费既是解放文化生产力,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也是全方位对外开放,树立良好中国形象的重要举措。
从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时代需求来看,推进文化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是文化消费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一方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即在涉及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领域以及具有一定意识形态属性的领域,仍然要保持其公有制属性。这些领域往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必须是政府主导,依靠财政投入,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为前提。这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相一致的。另一方面,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即在一些经营性的文化产业领域中,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就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如民营、外资。以民营资本为代表的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将促使文化产业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这将有利于打破我国文化市场“条块分割”、产业链不完整、资源碎片化等问题,为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文化消费需求的发展目标上而言,推进文化共享,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富民与拉动文化消费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文化产业具有思想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教化等多重功能。这些功能可以使农村运用经济和市场的方式加快文化建设,让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使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改革,使文化产业成为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真正实现文化惠民。文化服务的方式手段不断创新,触角不断扩张,重心不断下移,必将有效提高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的文化服务质量,才能激发更为强大的文化消费力量。因此,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创造经济效益,推动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机提升国家竞争实力,增强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这也意味着建立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培育更强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法制高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居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等文化产业配套建设呼之欲出。
(范周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
来源:范周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