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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怨恨心态新动向
2011-11-09 17:08:51 字号:

  当前社会怨恨心态呈现出的新的变化,出现了诸如社会仇视心态指向由个体转变为群体,社会仇视心态的强度、烈度日益加强等新趋势,值得关注与警惕人民论坛《怨恨心灵解救》专题指出,社会仇富、仇官心态在公众中蔓延开来。对此,舆论与学者普遍认为这种社会怨恨心态,主要是对非法致富与为富不仁,贪污腐败和滥用职权的不满与仇视。但是笔者发现,当前社会怨恨心态呈现出的新的变化,出现了诸如社会仇视心态指向由个体转变为群体,社会仇视心态的强度、烈度日益加强等新趋势,值得关注与警惕。

  和过去不同,当前社会仇视心态出现质化

  概括来看,当前社会仇视心态与过去不同,至少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社会仇视心态指向由个体转变为群体。过去,公众的仇富、仇官心态,主要指向财富阶层中那些非法致富与为富不仁的个体,仇视党政干部群体中的与民争利的贪污腐败分子。但是,近年来,这种社会仇视心态不再仅仅指向富人与官员中某一部分,而是指向整个群体。这一变化表明,当前社会仇视心态已经呈现出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对立,阶层之间的仇视与抵触日益显化。具体表现为阶层之间的相互不信任与形象的标签化。在公众眼中,富人的标签是飞扬跋扈、骄奢淫逸、为富不仁;公务员的标签是待遇优厚、以权谋私、封妻荫子、贪污腐化。与此同时,社会低层的形象也被标签化。在许多公众眼中,农民喂猪都用瘦肉精,餐厅都用地沟油等,违法犯罪的也多为外地农民工,一些社会优势阶层担心这些社会底层对自身利益的侵害。这样,无形的墙立在社会阶层中间,隔阂着公众的和谐与信任,成为仇视和抵制心态生成的土壤。

  第二,社会仇视心态的强度、烈度日益加强。当前,社会普遍的仇视与不满正在蔓延,社会失利者在抱怨,一些既得利益群体也在抱怨。社会失利者抱怨权益受到侵害,既得利益群体在抱怨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中各个群体中处在抱怨和仇视之中。社会仇视心态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诱发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人数越多,时间越久,积怨越深,强度越大。与以往相比,当前社会仇视心态的强度与烈度都呈现明显的加强。正如地质结构越紧密稳定,在相同强度地震下所遭受的损失也就越小一样,社会结构越稳定,社会仇视对人们生活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越小。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并非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学者甚至提出中国现在是倒“丁”字的社会结构,各社会阶层处在游离隔绝的状态,彼此间相互联系微弱,阶层之间形成“断裂”,整个社会难以整合成内部结构稳定的共同体。这样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在面对社会仇视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以后造成的破坏性日益巨大,危害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

  第三,社会仇视心态演绎成“没有共识的社会”。负责拆迁安置的基层官员讲到被拆迁者的不配合、动辄上访时人人愤愤不已,“刁民”之骂脱口而出,企业家们讲到员工做事不发狠、维权意识强时,个个怨气冲天。如果你去听听被拆迁者的心声,他们则是一肚子苦水,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诉;如果你去和打工者交流交流,他们则对老板的抠门、苛刻、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同样怨声载道。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仇官”、“仇富”、“仇穷”共生共存,构成了一个龟裂型社会形态。大家都认为对方不讲道理,都觉得自己是受损者、受害者、受虐者。仇视心态造成了一个互相伤害的社会。

  社会仇视心态新变化的诱因

  总起来看,社会仇视心态出现新的变化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我们正进入改革发展成果兑现期,然而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迄今为止,党和政府向公众承诺改革开放的目标是共同富裕,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后要实现的是共同富裕,这一原则曾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但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大量的物质财富被创造出来,可以说,三十余年后,我们已经进入改革发展成果兑现的时期,实现共同富裕应该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然而,比照现实却是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垄断行业、发达地区及其群体凭借其在权力体系和分配秩序之中优势地位获取了更多的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整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越来越大。社会公平的共同富裕离现实有着巨大的差距。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大多数普通公众而言,他们日益增长的相对剥夺感积聚的结果是抱怨,甚至是仇视。

  第二,人们对于贫富分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质疑越来越强烈。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宣扬勤劳致富,这成为绝大多数公众所认同的价值取向。这在一导向下,公众普遍认为社会提供了公平致富的机会,如果出现个人贫困,往往是个人原因而非社会原因造成的。但是今天,对于勤劳是否还能致富,公众的质疑越来越强烈。当前,人们更相信,贫困不再是个人原因而是社会原因造成的。人们普遍认为,个人的努力已不再是改变命运的充分条件,制度成为决定人命运的关键因素,制度性的因素造成了政府与民争利、国富民贫的局面,其中征地拆迁是最典型的例子。许多地方政府将低价征购的旧城居民、农民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将廉价土地开发为商品房进行高价出售,巨大的剪刀差将社会中低层的财富输送到社会上层。一方面,房地产商赚得盆满钵满,政府获得巨额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旧城居民迁往郊区、农民无地可耕。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富分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广泛的置疑,相当部分失利的公众将他们的利益受损归因于社会上层的剥削,为怨恨的情绪提供了孵化的温床。

  第三,健全的社会安全网尚未建立,中低层收入者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逐渐成为中低收入者巨大的负担,让中低收入者忍受着沉重的生存压力,对居民的日常消费产生了巨大的挤压和抑制效应。房价居高不下,中低收入者每月大头消费用于租房、买房;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赞助费、培训费等花销让学生及其家庭不堪重负;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城乡地区间医疗水平差距大,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一时难以解决。然而,与此同时,一些掌握住房、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的部门、组织或个人,却通过各种渠道从民众中攫取利益,获得大量的经济和社会资源,落入个人腰包,引发严重的社会不满。

  第四,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基层民意长期被压制。许多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普通公众往往是其中的利益关联者,他们期待自己的声音能得到重视,反应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此,他们开始寻找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不满,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然而,现有立法程序、上访制度、听证会制度难以及时倾听民众利益诉求,不能完全体现民意,利益表达渠道受阻,底层民众的声音长期被压制,负面情绪长期积压,逐渐演变为阶层群体之间的对峙甚至仇视。

  社会仇视心态新变化的隐忧

  对于当前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们将其归因为少数财富阶层与权力阶层与民争利的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这些财富阶层与权力阶层的仇视心态,无疑具有情感的合理性与逻辑上的正当性,并且日益呈现出公开性并蔓延传播开来。然而,需要警惕的是,这种所谓的正当性与公开性在情感宣泄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非理性行为并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例如,虚拟社区中,许多网民怀着悲观和愤怒的情绪,对公共事件的评论是谩骂和指责,冲动压倒思考,愤怒压倒理性,鲜有客观理性的观点。

  而在现实生活中,在仇视心态正当性的情况下,公众的仇视心态宣泄对社会秩序也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典型的例子,就是近期国内发生多起所谓宝马车、奥迪车交通肇事案,最后都引发了规模性的群体性事件。由于肇事的宝马车、奥迪车在公众眼中是财富与权力的象征,因此原本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在社会仇富、仇官心态的宣泄下,最后被演绎成为财富阶层与权力阶层对公众的侵犯。那些无直接利益涉及的公众在仇视心态的驱动下,先是围观继而从情感、道义甚至是行动方面给予援助,而整个过程都是公开的、正当的,极易蔓延传播,最后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作者为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作者:胡建国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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