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的时代潮流,不断引领着新的思想解放和进步。以人为本这一理念、命题、思想的提出,表明在关于人的认识上,澄清了以往的重重迷雾,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真谛,标志着我们共产党的现代文明意识和执政思维跃升到了一个真正处在时代前列的新境界。这一思想一经提出,便产生了巨大的感召力。
实践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否定“人”抹煞“人”的意识占了上风,什么时候就造成严重的错误和损失;什么时候肯定人尊重人的理论成为主导并被郑重地付诸实践,什么时候各项事业就发展得比较好,党的文化形象和政治形象就比较好,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包括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党与青年的关系、党与各界人士的关系,就处在比较好的状态。这是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条历史经验,带有规律性。这条重要的历史经验值得长久记取,在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比较复杂、比较突出的时候,尤其应当记取。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进一步说,也应当把它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实际上,这也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思想、核心思想及其终极价值、普世价值的继承和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脉相承,最集中、最深刻地表现为这种在根本思想上的完全统一和贯通。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思想是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首先回到本来的完整的马克思,回到“原版”、“足本”的马克思主义。这样去看,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的理论是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最高目的的理论,人的解放、人的自由、人的自主活动和自由个性、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和由此实现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贯穿于马克思全部理论的主题、根本思想和始终如一的目标。
诚然,关于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但是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是不正确的。马克思本人说得很清楚,“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47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所以,以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资产阶级理论的区别、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区别就在于是否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解释历史,这不是正确的看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诚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而且是马克思在理论上的新贡献,列宁说过,只有既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以至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也是与马克思的思想不相符合的。马克思是怎样看待无产阶级专政的呢?他被引用得最多的一段话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如上所述,“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那么,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无阶级社会”又是什么样的社会呢?他也解释得很清楚:“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同上,第304页)。因此它不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说的共产主义,在马克思那里叫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而是指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由此可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无产阶级专政是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过渡的革命时期所需要的一种国家形式,“一个政治上的过渡”,其目的在于实现向社会主义社会即无阶级社会的转变,而不是在这种革命转变完成以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上,仍然必须采取的国家形式或政治形式。
重要的是,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都只是争取人的解放、人的自由的手段,而人本身才是最高目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由此形成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马克思主义强调无产阶级的解放,而无产阶级的解放必须从“人的高度”,从人的解放的意义上来理解。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的存在表现了人的完全丧失,因此只有无产阶级解放成为人,才有人的普遍解放,也只有通过“人的完全恢复”,无产阶级才能消灭自己,即解放成为人,达到人的高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1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因此,作为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关于人的解放的条件的科学理论,或者说,是关于使人成其为人的条件的科学理论。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是人的异化的积极扬弃,它通过人、为了人而使人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使人复归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从而以自由人的联合来代替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在这个根本的意义上,马克思所主张的共产主义,正是一种深刻、彻底的人道主义,是“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的研究不断深化、展开,而人的解放、人的自由、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其根本思想和最高目的,则一以贯之地贯彻于他的整个研究和著述,这里没有什么转向,没有什么早期晚期的矛盾和对立,相反,这里表现出来的是思想在其逻辑一贯的过程中愈益充分的发展和愈益彻底的阐扬。理解不了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在根本思想上的统一性、一致性,把某些用语或表述方式的变化、改进和研究的深化、推进说成是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发生了转向,以为有所谓晚期与早期相互矛盾的两个马克思,这完全是一种囿于狭隘眼界的教条主义的错误。
人的解放和自由是目的,阶级斗争乃至由一定的历史环境和社会条件所决定的斗争方式(如暴力革命或其它方式)以及为革命转变时期所需要的无产阶级专政,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的手段、途径。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这本来是十分清楚的。手段、途径当然非常重要,但不能把任何与一定历史条件相联系,因而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才主张、才正确的手段和途径绝对化、永久化、拜物教化,以致使手段脱离了目的,凌驾于目的之上,使目的被贬低、被压倒、被遗忘。把阶级斗争等等观点绝对化而否认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作为人的学说的人道主义意义和价值,就是这样的错误。
人的本质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同样的误解也表现在对人性或人的本性、人的本质等概念的认识上。马克思是通过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关系去说明人的本质的。但是,这种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深刻见解往往被一些后人简单化为对人性、人的自由个性、人的本质等等概念的否定。这种否定总是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一句名言为根据,却只是简单地重复这句话,只是把引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其全部论据和论证,而没有达到对这个思想的真正理解。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5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这不是费尔巴哈宗教批判的缺点,而是他的唯物主义的思想贡献。他的缺点在于未能进一步从人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关系中,即从人的实践活动中,去揭示人的本质及其社会的、历史的表现。马克思的意义则是在费尔巴哈止步的地方继续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从人的社会关系和实践活动去认识人的本质及其历史发展,而并非像简单化理解的那样,是对“人性”、“人的本质”等等的否定,是仅仅将人的本质归结为社会关系进而仅仅归结为阶级关系。
实际上,第一,阶级关系并不等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人的本质、人性不等于阶级性。
第二,马克思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非简单等同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是说,它是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现实地”表现出来的,所以要从社会关系中去认识它。换言之,这并非关于人的本质的一个唯一的、最终的定义,而是关于如何认识人的本质的一个基本的方法。
为了理解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个深刻思想,可以他对价值概念的说明为例。在马克思那里,价值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但是,无论你怎样把一个商品磨碎分解,你也不可能从中找出任何一个价值原子,这是因为,价值并不是单个商品“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商品世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价值是商品世界的社会关系,那其实是说,价值是在这种关系中现实地表现出来的,所以要从这种关系中,通过这种关系去认识价值。而价值的质的规定则是包含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这种抽象劳动“在其现实性上”,即在商品生产的社会关系中,形成价值、交换价值。在现象形式上,商品都是具体的,是具体的使用价值、具体的效用,生产商品的劳动也都是各种具体的劳动,但有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以后,我们决不会说没有商品一般,决不会以“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都是具体的”为理由而否认抽象劳动的存在,恰恰相反,只有抽象劳动才是说明商品本质的,这种抽象劳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成为价值或交换价值。类似地,不能因为人在其“自我异化”即在“异化”的社会关系中呈现出的具体特点而否认人的一般本质或抽象本质的存在(所谓本质,总是抽象的),重要的是应当从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关系中去认识、说明人的本质及其表现,这才是马克思所告诉我们的。
第三,事物的本质和现象并不是同一的,马克思总是从现象去探求本质,以本质来说明现象,特别注重说明事物的本质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什么样的关系间、在什么样的过程中(也就是说,“在其现实性上”),必然表现为什么样的现象,即必然采取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必然出现什么样的转化形式(异化形式),从而说明这些现象形式、转化(异化)形式是怎样掩盖或歪曲事物本质的。这是马克思经济与社会及历史理论的基本逻辑和方法,其理论的批判性也鲜明地表现在这里。明乎此,我们才能深刻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思想所包含的批判性。这种批判正是指向现实社会关系的,即指向造成了人的本质之异化表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因此,决不应当把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误解为不承认人的一般本质,否则就无异于把人的本质混同于、降低为它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异化形式,从而无异于取消马克思理论的社会批判意义,而肯定、固化造成人的本质异化的社会关系。
仍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为例,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都是关于特定社会关系的抽象的、本质的概念,它们在这种关系中表现为、转化(异化)为价格、工资、利润这样一些掩蔽、歪曲其本质的具体现象形式,而揭示价值等本质性的范畴,正是对那种特殊社会关系的批判。如果在关于人的理论中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为由而不承认人的一般本质,那就等于在经济理论中不承认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这类抽象本质的存在,而认为只能谈在特殊社会关系中形成的价格、工资、利润等具体形式。马克思是如何批判这种经济学的,我们就无须多说了。
人的一般本质是什么
这就是作为马克思理论的根本思想和目标的人的自由,即人在其活动(实践)中的自主性,亦即人的自由个性及其发展。没有疑问,人的自由本质不是单个人、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人作为社会的人所具有的本质。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这个本质不是作为人的自然属性先验地存在着,而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并发展和表现着(往往是以歪曲的、掩蔽的、异化的形式表现着)的。不应当把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和复归的理论理解为先有一个存在于现实社会关系之外的人的自由本质,然后这个本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出现了异化,最后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恢复那个先验的本质。不少论者就是这样来理解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的,并据此批评马克思还没有摆脱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以至贬低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深刻意义和重要价值,但这种理解和批评是肤浅的,同样是没有掌握马克思理论的逻辑和方法。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自由本质,是从它存在于其中的现实社会关系中,从它的随着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的现象形式(异化形式)中,抽象出来的,而在形成了共产主义的社会条件下,人的自由本质将直接、充分、完全地表现出来,现象对本质的疏离、异化将消失,而表现为现象与本质的同一,这就如同在形成了商品货币关系消亡的社会条件下,价值、剩余价值等将摆脱其在商品世界的特殊形式而复归为、直接表现为它们的本质——一定量的劳动时间。
由此出发,应当进一步明确的是,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人的自由、人作为全面发展的人的自由个性,是在个人自由、每个人发展其自由个性的意义上说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9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这是《共产党宣言》的根本结论和它所确立的伟大目标,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最深刻精辟的回答。在马克思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前提、条件,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有一切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把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新社会称为“自由人联合体”,无疑,只有当个人是自由的,每个人是自由的,自由的个人自主选择联合,这样的联合才是自由人的联合,而这种联合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个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其自由个性的方式。这个联合体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强制集中,不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与个人相对立、使个人隶属于集体的那些“冒充的集体”、“虚构的集体”,如历史上作为阶级统治形式的国家等等,而是真实的集体。什么是真实的集体?马克思说,“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总之,马克思是这样强调这个问题的,他说,“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
人们说,马克思主义是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积极成果而创立的,的确如此。例如,从马克思的理论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关于人的自由的思想与欧洲自由主义思想传统之间所具有的深刻联系。看不到或否认这种联系,实际上就认识不到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高峰所达到的超越传统的思想高度,就不能真正把握其博大精深的理论并深刻认识其长久而普遍的意义和价值,甚至会以远低于资产阶级文化成就的前现代观念来理解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的确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关于自由的观点,但这种批判所针对的是资产阶级自由的不彻底性,即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自由虽然在名义上是普遍的自由,但在实质上只是资产者的自由,是以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丧失自由为前提的少数人的自由,而对资产阶级自由的批判决不等于对自由的否定,决不意味着自由只是资产阶级的口号,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根本目标正在于真正普遍的人的自由,正是每个人作为个人的自由,一切人作为联合的个人的自由,是要让一切社会条件(包括物质生产条件和社会关系条件)都成为各个个人实现其自由、全面发展其自由个性的的条件。所以,马克思的伟大意义在于,他总是在比资产阶级更高的思想高度上来展开其思想的,他的关于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及其条件的学说,是批判地继承进而革命性地超越既有传统的真正彻底的理论。
以人为本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源头、理论基础就在于此,就在于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为核心、为目标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我们应当从这个源头和基础出发,更深刻地理解以人为本思想,从而更全面、更辽阔地展开中国现代文明的创造进程。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