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划算的加名方法是夫妻析产 六十元立等即取
一旦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许多人对此还不是很明白。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李小非就下列几种情形进行了分析。
提醒:
最好婚前协议
为了避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出现争议,李小非律师提醒,最好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可能有的妻子会要求丈夫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李小非提醒,最好先进行赠与公证。
“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要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办法?”“要查清楚老公名下有多少套房产,有没有办法?”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不少人都咨询记者,目前有何方法可以在房产证中加上自己的名字。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虽然有不止一种方法可以实现产权的部分转移,但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最划算的方法还是通过夫妻析产的方式解决这个潜在的“定时炸弹”,登记费加上工本费,一般只需要60元就可办妥业务,而且立等即取。
“目前相关的业务没有明显增加,依然保持平稳。”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夫妻析产业务外,交登中心也要办理离婚析产的业务,所以没有专项统计过婚内配偶析产的数字。交登中心业务部门一位负责人则表示,该项业务的数字一年并不多,约100多宗。
有中介机构人士就表示,《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前来门店咨询的单身买家有增加的趋势。
“夫妻析产的业务非常简单,不过要夫妻双方都到齐才可办理。”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业务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析产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结婚证到交易登记部门,先到税务部门窗口办妥相关契税手续后,就可以到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领取相关表格,要填写清楚双方各占的比例,“一般人办理的时候都是各占1/2。这个业务是立等即取的,最多两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
这位负责人表示,赠与的相关手续与析产类似,但由于需要提交一份赠与公证书,就等于要多交一份公证费用,而夫妻析产是不需要公证的,所以更为划算。而据其了解,一般情况下,由于其是无偿把部分产权转给自己的配偶,是可以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或契税的。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还透露,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下个月开始中心就准备推出现场预约服务。
广州 婚房写两人名是主流
“婚房”需求是目前楼市调整期内最大的主力支撑群体,《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对市场又有什么影响呢?“今年前7个月广州二手楼市‘婚房’比例为31.9%,从买家的情况分析,房产证写上两个人名字的依然是主流。”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告诉记者,除非因为个别人考虑到以后都是自己供楼,才会只写一方的名字。
“目前,婚房买家中,广州买家的比例超过六成。”周峰表示,部分年轻买家因为经济实力不足,往往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有时候在房产证中就会加上父母的名字。也有一些广州买家可能会把自己以及父母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而把伴侣的名字剔除在外。在这方面,外地买家就没有这么较真。在新规出来后,“暂时还不会对市场有太大影响,购房与否取决于经济实力,房产证怎么‘写名’取决于感情。”周峰分析。
合富置业市场部梁燕明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市场上前来门店咨询的年轻单身买家有增加比例的趋势。
上海 加名才是硬道理
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连续两天探访上海一些近期交易量较大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咨询夫妻共同房产加名或动迁房产权问题的市民增加;不少丈母娘提出最新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不少准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影响一:
怕净身出户妻子咨询加名
昨天14时30分,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发现,咨询台上“房地产变更登记”告知单被取阅一空。
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透露,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的这一周工作特繁忙,一天要回答约两百个问题,除现场来咨询的,还有不少人打电话咨询。其中,问得最多的还是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相关事宜。
影响二:
父母想在子女房子上加名
随着婚姻法新解释的出炉,有人“推断”有女性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会要求男方在购买的房产证上加名。因此,不少家庭出于“保护”子女的考虑,提出把父母的名字加到子女的房产证上。
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遇到正在咨询儿子婚房加名办理事宜的梁先生。他告诉记者,已经和老伴商议决定,将他们的名字添加进买给儿子的婚房里。“儿子婚房的房产证就被默认分为3份,一旦儿媳妇提出‘加名字’,也只不过分掉儿子份额里那二分之一的产权。”
影响三:
让老婆加名“吃定心丸”
在闵行区房产交易中心,记者遇上了正在咨询房产证加名手续的陈小姐。她告诉记者,她刚结婚不久,这是老公主动提出加名字的。除了在房产证上补加名字外,也有配偶想通过公证方式来明确房产产权份额。市民卢小姐表示,房子是公公婆婆购置的,房产证上仅有丈夫和其父母三个人的名字,“我希望去公证处公证,确定我对该房产拥有一半的产权份额。”
影响四:
娘家出装修费算不算产权
在上海,年轻夫妇买房,男方付首付,女方出装修、家电钱非常常见。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心存疑虑的女士表示:“买房的时候我老公家里出了100万元首付,剩下的100多万元贷款也是他们还,当时说好我来付装修和家电家具费用,估计要三四十万元。”她想了解,装修和家具费是否也能计入产权份额?
对此,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如果女方名字未登记在房产证上,哪怕女方出了装修家具费,对该房屋也是没有产权份额的。
家庭主妇离婚吃不吃亏?
情形 1
男方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说明:假如男方结婚前买了一栋总价100万元的房产,并支付50万元的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剩下50万元婚后夫妻双方各还贷25万元,离婚时,双方已经还贷完毕,房产总价达到2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时,房产归男方,但男方应对女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也就是说,女方能获得50万元。
情形 2
男方给首付月供女方给家用
有的人组成家庭时,是由男方婚前负责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也由男方负责月供,而女方负责家用。甚至还有不少妇女在家做全职太太,根本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下,一旦离婚,有的人担心,女方会不会就吃亏了?这种情况也在微博上引发热论,家庭主妇净身出户说让不少“女主内”心都凉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李小非说,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等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收入。“如果妻子做家庭主妇没有收入,但是她承担起了照顾家庭的责任,也拥有共同收入。”李小非说,因此,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婚后共同财产,用这些钱来还贷供房,也视作夫妻共同还贷,因此也适用于《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记者 林霞虹 赖伟行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林霞虹 赖伟行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