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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保障房分配四大机制势在必行
2011-08-04 17:06:05 字号:

  新华网福州8月4日电(记者 来建强) 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的“治乱之道”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及时退出四大机制。

  专家认为,各地各级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须的核查报告。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提出,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把准入门槛要求的信息全部依法依规公开,并最大限度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针对申请人入住后的管理问题,有关专家建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可以采取政府指导、自我管理方式。比如,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由小区业主授权;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可以在建立严格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监管使用。

  业内人士还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的分配、运营、流转。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审计厅厅长俞传尧近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上报告说,近期抽查审计4个设区市的部分经适房分配情况,均没有建立经济适用房回购等退出机制,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其他商品房,以及获得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后购买了其他商品房的家庭,没有按规定采取回购和取消其准购资格的措施。有关专家认为,建立及时退出机制是直接关系到保障房再分配的重要问题。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来建强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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