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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高温补贴依据何处 既有政策有何难点?
2011-08-02 16:08:46 字号:

  高温补贴依据何处

  《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王文珍研究员介绍说,《劳动合同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谈到“高温保护”或“高温津贴”,但其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在规定相关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包括“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以及“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有类似的条款。

  目前,专门针对高温保护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两个。一是较早时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等。二是2007年由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并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

  此外,国家对高温作业还出台了《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等标准,为高温保护的具体操作提供相关依据。

  既有政策有何难点

  很多人认为,目前对高温保护缺少有针对性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而过去的规定太过原则,难以执行。

  王文珍表示,近年有不少省份针对高温保护以及高温补贴出台了地方法规,细化了标准并更具操作性,这值得鼓励推广。一方面,目前对高温保护还没有出台更新、更细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南北差异大,比如在南方,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数和每天高温的小时数都会比较多,而在北方一些省份,可能一年中只有几天会达到如此高温,而且每天也就两三个小时。同样的温度下,湿度不同对人体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即使会有全国性的法规出台,可能也是明确一些原则和办法,具体的细则还需要各地去制定。

  重庆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目前情况看,重庆的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对高温补贴政策执行得较好,一些中小企业在高温补贴发放上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他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三方面:一是一些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对重视,但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二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不敢跟企业较真”,高温天气过去之后就很少再投诉举报;三是相对于数量庞大的企业单位,政府的监管力量难免有限。下一步,他们计划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并对高温补贴的发放作出更完善的规定。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一线的建筑工人拿不到高温补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用工制度。大多数承建单位总承包某工程,往往把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像农民工等,往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合同。 农民工完成这一项目,说不定立即跳到另一个工程项目工作。对此,劳务公司几乎不会发放相应的高温补贴。

  政策困境如何解决

  对于劳动者,王文珍认为,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应当对照目前的有关规定,向用工单位提出防暑降温的要求。对高温津贴,可以了解当地是否有这方面的地方法规,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通过工会向企业提出要求进行单独约定。

  随着气候变暖,高温越来越常见,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服务,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比如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外,立法机构也应当考虑推进高温保护方面的立法进程,及时清理整顿那些和现实脱节的法规,改变当前法规“碎片化”的状况。同时要大力推进劳动基准的立法,通过确定劳动基准,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权益。

  重庆采取了抽查监管和接受举报等措施确保高温补贴落实到位。监管方面,将高温补贴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之中,一并检查。接受举报方面,劳动者可以根据每月10日前气象部门公布的前一个月的高温实况统计资料,算出自己应得的补贴。如遇不能领取或者少领高温补贴等情况,劳动者可向其单位所在区县安监部门投诉举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会受到行政处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请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本报记者 白天亮 刘志强 侯琳良 申 琳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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