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期的金融体系及其宏观管理”为主题的 2011年上海陆家嘴金融论坛5月20日召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中国需要采用宏观审慎性框架,同时,我们也有可能较早运用宏观审慎性框架”。同日晚间,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商业银行表内外杠杆率不得低于4%。在国际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物价上涨与经济增速回落并存的复杂背景下,我们引入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甚至《巴塞尔协议Ⅲ》,备受各界关注。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各国都在检讨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加强了央行对其金融体系的监管权力,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紧锣密鼓地展开。2010年11月,20国集团领导人首尔峰会通过了《巴塞尔协议Ⅲ》以及有关资本流动性和全球大型金融机构监管的国际标准和原则。《巴塞尔协议Ⅲ》从最低资本金比率、反周期超额资本缓冲、杠杆率要求、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四个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规定了更加严格的高风险资产风险加权计算方法,首次提出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这一概念,认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应该高于以上公布的标准。
中国实行稳健审慎的货币政策是去年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基调,这与宏观审慎的政策性框架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已经开始宏观审慎性政策的进程。去年第三季度以来,我国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同时提高了利率。高储蓄率支持高投资率,加上我国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极易形成投资过热。货币政策在我国经济走出危机,回升得到巩固的时候回归常态是情理之中的事。况且,作为国际社会最重要的经济体之一,积极参与规则的制定,并主动执行新的巴塞尔协议,也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应该做的。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加强监管,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实施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两次大范围的金融危机,一次是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一次是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第一次我们的金融体系没有受到太大冲击,是因为我们的金融业开放水平较低,对资本项目还实行严格的管制。第二次,我国银行业同样得以幸免则更多地得益于过去十几年的银行改革。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比2003年增加了3倍,但资产利润率增加了10倍;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从2002年末的23.6%,下降到2010年末的1.2%;资本充足率达到或超过巴塞尔协议要求。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我国银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还不足,一些大型国有银行还没有完全脱离国家的保护。中国1996年已经宣布人民币不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接下来会面对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这与我国银行走出国门同时经营本外币是一致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加大了银行的内外风险,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极大提高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实施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有利于避免中国式的经济滞涨。我们曾经把滞涨看作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现象。面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国内服务业、农产品价格屡创新高,一些厂家甚至抱怨原材料价格“一天一个价”,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预期。在内需尚未形成之际,外需不稳定因素增多,加上扩张性宏观政策不可能长期坚持等因素,我国已经出现较高的物价水平与经济增长回落并存的现象,甚至有人做出了“中国式滞涨”的悲观预期。危机突降,两害相权取其轻,财政出手要重,货币取向宽松。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加大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从制度上使货币回归中性,至少使滞涨的“涨”的概率大大降低。
当然,我们在推进宏观审慎政策性框架的过程中,还要把握政策的“度”。比如对杠杆率的要求,《巴塞尔协议Ⅲ》是针对西方国家金融杠杆率过高,而提出了一些限制杠杆率的要求,而我国银行业总的来讲还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不宜一味坚持,甚至提出超高标准。另外,我国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之后,受到最大冲击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县域的中小企业,与我国发展县域经济,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不符,还需在审慎政策框架中做好政策协调。最重要的,宏观审慎性货币政策要与积极的财政政策共同推进,避免政策回归的“超调”而引起经济过大波动,既抑制“涨”,又避免“滞”。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旭章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