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日)高票价、削价竞争、“零负团费”:如何消除“快乐出游”三障碍
资料图片: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从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设立“中国旅游日”,标志着我国旅游业正迈入一个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的新时代。图为一些外地游客与傣族群众一起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园内泼水狂欢(2011年2月23日摄)。 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 摄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金小茜、舒静)随着我国步入大众化旅游时代,旅游成为国民热衷的休闲方式之一。然而,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带来的高票价、削价竞争、“零负团费”等顽疾,也成为游客“快乐出游”的障碍。首个“中国旅游日”到来,专家建议,要建立公平、统一、充分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的环境优化、市场规范和价格亲民。
“当前,我国旅游业的环境、市场秩序、价格和公共服务是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突出因素。”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偏高,有的一路高涨;“零负团费”屡禁不绝,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现象普遍;旅行社、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与大众化旅游消费和分散式出游特点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不健全,“出门难”问题突出,景区内部人性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足。
“我国从理论上已具备让更多人参与旅游的两大基本条件:闲暇时间保证和旅游支付能力。”广东金融学院休闲产业与高端服务业研究中心主任卿前龙说,目前制约更多国民享受旅游的主要因素是旅游供给,要突破旅游制度供给、旅游服务供给和旅游教育供给三大瓶颈。例如,旅游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旅游领域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甚至犯罪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从而阻碍、破坏了正常旅游环境的形成;在旅游服务供给上,用于满足低收入群体基本旅游需求的免费或低价公共旅游休闲服务严重缺乏;旅游教育方面,国民需要有一定的旅游休闲知识积累和技能准备,“中国旅游日”的设立,是在国民中普及旅游意识、树立旅游观念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时期,要增强旅游业对于改善民生、提升幸福感的作用,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对此,戴斌建议,建立公平、统一、充分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十分关键,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有效的市场主体;旅游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要打破行业、地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国民增强旅游质量意识,树立“优质优价”的消费观念,促进旅游的理性消费和合理维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休闲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承忠说,解决行业顽症,要多措并举。首先要依法行政,以法兴旅。加快相关的旅游立法,积极推动出台《旅游法》,对政府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游客实施严格的法律约束;其次,成立市级旅游委员会,使其成为政府组成机构,强化其在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和地位;另外,还要引入公共管理理念,让市民对旅游管理部门等的旅游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景点门票涨价等方面的重大旅游公共事务,实行听证会制度和质询制度;完善旅游监管体系,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等等。
吴承忠还建议:“可每年轮流由一个省份来举办‘旅游日在某某省’的纪念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举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展演节庆活动。鼓励全国各地在旅游日当天和非节假日期间向大众免费或低价开放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全年免费或低价开放。”
来源:新华网
作者:金小茜 舒静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