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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如何缩小与公众预期差距
2011-05-09 08:39:25 字号: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向社会征集建议后,一周不到就已收到17万条意见,充分反映了公众对个税改革的高度关注和参与。从媒体报道和网络留言上看,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偏低、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等问题上。

  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个税改革方案,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现行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二是将现在的工薪所得9级累进税率减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经测算,调整后月收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在这以下都能享受到减税的好处,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也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从公众对此事的关注程度和热议焦点来看,本次个税调整与公众预期仍有一定差距。那么,个税调整有没有空间缩小这一差距,又如何缩小与公众预期的差距?

  目前公众意见普遍认为3000元起征点有点低,考虑到通胀及生活成本的上升,免征额起码要提高到5000元,即便这样调整后的个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其实早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及起征点的门槛要在5000元。但在财政部门和一些专家看来,免征额不能再提高了,否则,不但纳税的人剧降,从而致使这个税的存在意义不大,而且,免征额越高,受益最大的其实是高收入阶层。既然在个税起征点上公众对于5000元起征的预期很高,财政部门确立3000元的测算又有根有据,对于这个差距,与其停留在是3000元还是5000元的起征点上纠结,不如考虑把税率降低,将现在最低税率5%降到3%或1%,这样一来,既能保证纳税人群的数量,又能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的负担,不使个税沦为工资税,更不会落个“打击了劳动所得”的名声。

  除了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之外,个税调整要缩小和公众之间的预期差距,更重要的一点恐怕是要提高纳税人意识。个税是国家直接向个人征税,客观上有助于增进公众的纳税人意识,促使公众更好地去监督、去参与社会决策。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更要提高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好服务,要让纳税人明显感受到:每月的工资条上交了许多税后,能从社会中获得什么回报,或者我交的税,政府用在什么地方了?只有这样,个税调整才能缩小和公众之间的预期差距。

  就在前几天,一个车主驾驶的货车遭遇路面突然塌陷,车主连同车辆一起掉入裂口。荒唐的是,有关部门未通知车主也未征求意见,直接将车封埋了。几天来,车主与多个部门联系,希望就赔偿进行协调,但无回应。谁摊上这事情,谁会不觉得个税交多了?成 露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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