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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三问:社会组织怎样当好帮手
2011-03-18 15:31:36 字号:

  【新闻背景】

  上到国家意志,下到基层实践,社会管理被提到重要的战略高度。如何将社会管理得更好,社会组织的角色不可小觑。

  在刚刚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专门列出一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对于社会组织建设,既要培育发展,也不忽视管理监督,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这一具体规划,让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更有热情、更有干劲,积极探寻社会管理的“总钥匙”。

  那么,社会组织应该承担什么角色,在哪些领域发光发热呢?本报邀请两位嘉宾,共谈社会组织如何成为政府和百姓的好帮手?

  一问:空间还有多大

  编辑: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社会组织的空间还有多大?能否促使社会内生一套利益协调机制?

  康晓光: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领域内服务需求、矛盾协调需求等大增,问题丛生,政府难以全部解决,所以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社会组织是公众实现有组织、有秩序表达利益的重要工具。通过社会组织,公众可以更好地互助,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这样一来,可以减少群体之间的冲突,防患于未然,促进社会和谐。

  在扶贫济困、环境保护、文化教育、救灾救急等领域中,社会组织大有作为。同时,除了社会服务,社会组织还可以发挥倡导功能,如通过传播理念影响公共舆论和政府决策。

  何道峰:改革开放之初,百姓幸福感主要来自于政府赋权和个人空间的扩大,即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创造财富,从而获得巨大幸福感。现在,人们已越过绝对生存的创富阶段,进入了财富相对性时代,幸福获取方式也逐渐多样化,并体现为不同层次。

  第一种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财富的幸福感;第二种是自己碰到天灾人祸等最困难时,由于得到社会帮助所感受到的幸福;第三种是自己在和他人比较中获得的幸福感;第四种是因社会公正、公平而感到的幸福;第五种是由和谐的社区交往、精细的社区服务而感到的幸福。

  随着幸福感扩张到五个层次,社会问题就逐渐彰显出来了。譬如影响人们第二种幸福的因素表现为,扶贫、救灾等工作尽管政府在做、社会在帮,但并不能覆盖所有领域或一下子将问题全部解决,许多地方对诸如艾滋病、兔唇、白内障等疾病的贫困患者救治、残疾人就业等问题存在救助缺失。

  幸福感层次的增加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也意味着社会矛盾逐渐细化。越来越细化的社会问题,若政府大包大揽,负担重也处理不好,所以它需要帮手。社会组织就扮演了这种角色,让老百姓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内生一套次公共空间的社会协调机制来化解各种矛盾。而政府只要当好规则制定者和纠纷仲裁者就行了。

  二问:自身还缺什么

  编辑:近期出版的《2011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中判断,社会组织的发育水平较为初级。请问二位,社会组织要当好帮手,还有哪些欠缺?还有哪些提升空间?

  何道峰:具体到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但彼此各有欠缺:

  第一种是将政府管理模式植入其中的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往往是老干部退休发挥余热的地方,掌握众多资源却使用效率低,造成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公平并抑制整个行业的发展。这主要表现为各参与主体间资源获取权利不平等、规则不具体不透明、“裁判”缺席等。

  第二种是将企业管理模式植入其中的非公募基金会式的社会组织,资源潜力大、治理结构清晰、讲究效率、专业化运营,但是由于产生时间短,透明度及发育还比较初级,且偏于为企业服务。因此,还需要政府来对这些社会组织加以管理和引导。

  第三种是获得民政注册困难重重的草根组织。这类组织能解决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调解社区内婆媳矛盾、组织社区成员扭秧歌、锻炼身体等,但是它们整体力量还比较弱,还需要政府鼓励扶持,并降低注册门槛。

  康晓光:最近30年,在世界范围内,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会创新的重要力量。它们往往会主动地、自觉地发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通过示范和推广,影响公众和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比较视野来看,我国的社会组织数量少,组织类型残缺不全,倡导类尤其少。而且,发展水平呈现不均衡、依附式的特征,整体发育比较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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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内的分工与合作、行业自律、部门文化、行为规范均存在严重不足,与政府的互动不得其法。

  主要表现在,职员素质与社会要求距离大,专业技能不足,组织工作能力欠佳,难以满足受益人和资助方的需要;社会组织透明度不够理想,只讲权利、不讲责任,行业自律机制缺乏;社会组织监管专业化不足,缺乏评估机构;社会组织缺乏与政府合作的心理准备,能力无法很好地对接政府的需求。

  三问:政府能帮什么

  编辑:既然社会组织发展有所欠缺,那么就需要社会大众推一把,政府扶一把。那么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创新应该如何鼓励与引导?

  何道峰:政府和社会组织,各有所长,谁也不能包打天下。只有真诚合作,优势互补,才能高效率地解决社会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应认识到社会管理的战略地位,认清百姓幸福感的分层化、社会管理精细化的趋势。对于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不能“撇嘴”,轻视它们在社会管理领域内发挥的作用。社会矛盾需要宣泄的地方、社会服务需要精细化,政府不可能做到这么细,应由社会组织来帮助解决。

  其次,从法制建设入手,构建平等的发展环境。引入竞争机制,不能任由资源被垄断。

  再次,给予社会组织以税收优惠,扶持它们发展壮大。

  最后,社会组织需要公正的“裁判”,需要透明的披露平台和监管机制,若发现害群之马就及时清除,纯净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

  康晓光:对于大众来说,需要提高对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自己的行动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比如,积极捐款捐物,主动担任志愿者并传播志愿精神,并对社会组织要积极监督、问责。

  对于政府来说,首先应健全法律、法规,废除不合理的过时政策,降低登记门槛,改革双重管理体制,比如逐步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等政策设置。同时,加强监管、评估,奖优罚劣。

  其次在扶持手段上,要兑现税收优惠,积极采购社会组织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这还不够,还需向社会组织输入更多营养,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比如,增加投入、加强研究,在研究机构设立相应的单位,培养研究人才。加强专业教育,在大学里增设非营利专业、培养教师、开发教材、扩大招生,培养社会组织管理人才。

  第三,在宏观战略方面,政府要明晰方向定位,下大功夫,研究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社会体系。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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