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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要突破几条防线
2011-03-02 14:45:11 字号:

  

 

  (资料图片)

  作为全球第二大电信设备供应商,中国华为公司近日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先是在美国的200万美元投资计划遭受挫折,引起了美国政府的调查;然后是诉讼美国著名电子企业摩托罗拉。

  专家表示,华为在欧美市场的受挫,反映了中国企业在高科技产业等领域难以获得公平的国际竞争市场待遇。在国际贸易上,中国企业要想真正地“走出去”,还须突破几道防线。

  防线之一:贸易保护

  事件回放:2010年5月,华为出资200万美元收购了美国三叶系统公司的部分资产,并获得了美国商务部批示:出口三叶这一技术无需许可。今年2月11日,华为接到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通知,建议其撤回收购三叶系统公司特定资产交易的申请。迫于压力,2月18日,华为最终接受这一建议,这一投资计划受挫。

  “中国企业在美国被关注被打压,已不是这两年的事情了。”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授谢明敦表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收购走向世界,使得像华为这样的企业成为竞争目标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三叶系统公司是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新兴技术公司,华为在该公司破产且没有其他买主收购的情况下,分两次收购了其特定资产。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三叶系统公司的云计算技术并不是该公司独有的“杀手锏”级技术,200万美元的收购规模不大,也不足以危及美国安全,可见美国是在滥用“保护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谢明敦表示,近几年,美国不断扩大其贸易保护的“337条款”,将中国产品扣留在美国海关,使得“走出去”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受到很大影响。由于美国法律程序非常复杂,打官司的费用不菲。中国企业要么不敢打官司,要么就是官司打到最后,产品的市场空间没有了,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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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线之二:知识产权

  事件回放:今年1月,华为以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的交易有可能将自己的技术进行转让为由,将摩托罗拉告上法庭,在美国引起反响。摩托罗拉与华为有着为期10年的合作历史,而诺西则是华为的竞争对手。1月25日,芝加哥联邦法院发出一项暂时性限制令,停止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公司的交易。

  对此,《华盛顿邮报》评论称,华为诉讼摩托罗拉,是中国企业第一次使用知识产权作为武器,对付美国企业。这项暂时性限制令,保护了华为的利益不受损害。

  长期以来,发生在中美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计其数,中国公司多为被告;而且,当中国企业在与美国企业对簿公堂时,常处于弱势地位。

  势易时移,中国企业开始对美国企业的侵权说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晓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毫无疑问,华为在美国法院维权所取得的成功在中国企业界会产生重大影响,是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华为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为曾向摩托罗拉提供了价值8.78亿美元的无线网络设备及技术,完全是基于华为自2000年起自主研发的技术。一旦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的交易达成,将导致华为的专利技术泄露给其竞争对手。

  王晓晔表示,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不仅应当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还应学习西方企业,以法院诉讼作为保护自己、牵制对手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防线之三:反应过度

  事件回放:截至2010年,华为曾多次试图出手收购北电网络、摩托罗拉、2Wire等美国公司的部分资产,但多次在出价最高的情况下被竞争对手“抢走”,并受到“国家安全”问题的困扰。

  梅新育表示,中国企业在西方遭遇审查和拒绝,不止华为一家,也不止这一案。中国企业的投资在一些国家遭到了严厉的审查,这在国内外商界和政界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问题是西方国家的相当一部分势力把崛起的中国视为新兴的强有力挑战者,这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做法对当事东道国的商业环境将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的快速崛起,特别是发展战略性产业,使得一些西方国家反应过度,进而设置很多有形无形的障碍。华为曾携手贝恩资本欲收购美国电信设备公司3Com,也因美国议员以涉及国家安全为名加以阻挠,导致最终花落惠普。

  近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对华为收购三叶系统公司未果表示遗憾。这位负责人称,希望美国有关方面摒弃成见,避免采取保护主义措施,以公平、公正、开放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的投资。

  (光明日报记者 郭丽君)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郭丽君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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