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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无效论”怎样才能消弭
2011-01-11 14:07:28 字号:

  1月6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称,2010年纪检监察部门共处分146517人,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关于‘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所谓‘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也是毫无根据的。通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1月7日《新京报》)

  “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的出现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其原因即在于尽管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受到查处,但是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尽管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占极少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腐败分子的总量依然较大。尤其是个别地方与部门出现同一岗位前后任官员“前腐后继”现象,更让一些人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产生怀疑。

  与此同时,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也能耳闻目睹到一些官员的腐败现象,但是这些存在腐败行为的官员依然没有得到查处。这也就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的出现。

  而所以会出现“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的更主要原因则在于,当前反腐败斗争主要是以查处腐败行为尤其是查处大案要案形式开展的,而对于预防腐败工作却着力不多,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尚不够大。由于群众举报以及受到查处的毕竟只是部分存在腐败行为的官员,而在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力度尚不够大的情形下,也就难免会有部分官员抱持侥幸心理继续其腐败行为,这就导致现实生活当中部分官员存在腐败行为,但是却长期难以得到及时有力的制止与查处现象出现,并由此让部分人怀疑起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并导致“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的滋生与出现。

  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来说,一方面除了应当继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继续大力查处各类腐败行为与现象之外,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大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通过完善与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官员权力监督,通过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与办事公开制度加大来自群众的监督力度,从而使官员不敢腐败更不能腐败。如此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才能取得更大实效,“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自然也就会随之得到消弭。(作者系报社编辑)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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