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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竹兰:马克思主义研究是否有脱离现实之倾向
2010-06-12 16:14:40 字号: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与灵魂就是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和生产实际出发,寻找保障社会生产力主体——劳动者权利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中,就需要研究社会财富创造者如何能够凭能力创业,公平竞争;如何能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能够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人、参与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决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建设工程的核心任务,就是改革我们传统体制的弊端,在新的体制的运行中让普通百姓体会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

  然而目前严峻的现实是不是需要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反思:

  就凭能力创业,公平竞争而言,诸多非能力因素严重扭曲了市场机制,很难说竞争是公平的。在创业过程中的金融支持而言: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是不争的事实,新36条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民营企业创业中的国企垄断困境;从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的人力资本流动中,户口制度以及依附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也在阻碍着农民与居民的公平竞争;而在初入社会的大学生等年轻人的经历里,可能已经烙下了关系、背景、家庭对竞争的影响力超过能力的印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的判断,“由于目前缺乏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教育投入的价值并未充分体现,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至于企业、政府领导让自己子女“潜规则”就业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 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不仅削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效率,也导致收入阶层的不断分化与强化--富者愈加富有,贫穷家庭延续贫穷。”

  就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言:劳动者的辛勤劳动的成果没有在他们的劳动收益中体现,劳动者的收益被人为压低的现象比较严重: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者报酬占比为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7年已下降到40%以下。在2000~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职工的实际工资年均仅增长15.7%。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结构失衡,特别是劳动者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不断下降,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2009年的基尼系数高达0.47,而欧洲与日本大多在0.24到0.36之间。我国在所有公布的135个国家中名列第36位,说明我国面临的贫富差距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

  就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人,参与相关决策而言:无论在私人财产权决策还是公共财产权决策上劳动者的决策权保障都不到位:在私人财产权决策不到位的线性例子是房屋拆迁。行政权对财产权的强势十分明显。作为财产权主体的普通民众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让老百姓受惠,让人民群众生活在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从目前社会在公平竞争、按劳分配、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看,是否提示我们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现实,脱离百姓呢?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内容、方法是否有一定的偏差呢?需要思考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如何与时俱进了。

  (本文仅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频道立场)

来源:人民网

作者:方竹兰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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