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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崇温:毛泽东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2010-06-08 16:16:27 字号:

  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为目标,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果,其思想框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大体上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实现步骤,关于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和方针,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发展阶段、经济体制以及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方针。然而,在这种探索过程中,由于国内外矛盾的干扰和影响,特别是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在毛泽东的思想中又逐渐形成和发展出一个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相对立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这一思想框架改变了毛泽东探索的方向,使之由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转而变成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种改变和逆转意味着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步入歧途。

  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不仅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创建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和制度前提,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理论,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与和平赎买的政策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用逐步过渡的形式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使社会生产力在改造过程中继续得到发展,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毛泽东又在面对如何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课题时,在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了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为目标的艰辛探索

  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中国在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时候,在许多方面承袭苏联模式的做法,但不久就发现了问题,因而早在1955年底,毛泽东就在中央领导集体的范围内提出过“以苏为鉴”、走中国自己的路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基本完成、要求加快工业化步伐的形势,更促使毛泽东把注意力转到经济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上来,从对实际情况进行系统而周密的调查研究入手,开始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探索。

  毛泽东的调查研究从1956年2月14日开始,到4月24日结束,在此期间他用了43天听取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国务院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每次都是4—5个小时。除了审读事先送交的书面汇报材料外,毛泽东在听取口头汇报时,还不断插话、提出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评论。

  在此期间发生的一件重大事情便是1956年2月召开的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和赫鲁晓夫在会上所作的秘密报告,以及同年4月5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表明我们党对苏共二十大明确而初步态度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文章。1956年4月4日,毛泽东在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讨论该文的会议行将结束的时候,讲了一段有关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话。他指出:

  问题在于我们自己从中得到教训。这篇文章算是我们初步总结了经验教训。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训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了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以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开始我们模仿苏联,因为我们毫无搞社会主义的经验,只好如此,但这也束缚了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初步实践,又有了苏联的经验和教训,应当更加强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开动脑筋,强调创造性,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1]

  所以,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从一开始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作为明确目标的。而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首先是同苏联进行比较。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根据他的调查研究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同年5月2日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讲话中,他又就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毛泽东在报告中说:“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2]报告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比苏联模式的做法,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个关系,即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其中又以前五个关系为主要。毛泽东讲这十个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对于这个报告,无论从动机讲,还是从内容讲,毛泽东都作出了极高的评价,他说:“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3]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头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4]。

  1958年,毛泽东提出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其中包括工业和农业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并举、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并举、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并举等等。1959年,毛泽东又针对“大跃进”中片面发展钢铁工业、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问题,提出了安排国民经济要以农、轻、重为序的思想。他说:“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说了两条腿走路、并举,实际上还是没有兼顾。”[6]1959年底1960年初,毛泽东又进而指出:“我们的提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所谓并举,并不否认重工业优先增长,不否认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同时,并举也并不是要平均使用力量。”[7]总之,不能把工业强调到不适当的地位,必须使农业能够得到和工业相适应的发展,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也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价。在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后,毛泽东又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他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

  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毛泽东还提出要坚持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共同发展、坚持国防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等方针。

  第三个方面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发展阶段、经济体制以及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方针。

  1.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8]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失了,矛盾还存在。但是,在苏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斯大林却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致使无冲突论横行,另一方面又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问题。针对着这种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的形而上学,毛泽东指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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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把对立统一规律用于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论。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10]所谓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其不完善的方面又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也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因而这就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剧烈的阶级斗争,它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可能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从认识论上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依据。

  在上述讲话中,毛泽东还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着眼,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问题。他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反动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11]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而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概括成“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并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即“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教育知识分子,搞好民族团结,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等。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毛泽东亲自主持对其政治报告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指出由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1959年以后,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误的基础上,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谈到:“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12]

  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

  1958年底,毛泽东在发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严重存在的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共产风”等问题后,在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3]1959年初,毛泽东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无代价地调拨生产队财产是否认价值法则,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他在一个报告上批示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14]

  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

  毛泽东主张计划经济,但不赞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认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中央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因此,“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15]而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毛泽东还主张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企业,也都要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毛泽东认为,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关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他在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要求。在1959年底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候,他又谈到:“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6]1960年3月,在转发中共鞍山市委一份报告的批示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问题,并称之为中国工人阶级创造的“鞍钢宪法”。

  在如何对待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新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问题上,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上海出现“地下工厂”的情况,毛泽东在1956年12月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上海出现地下工厂是“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又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把“这叫新经济政策”。[17]

  5.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该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18]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和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一再重申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6.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19]在1957年的最高国务会议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又进一步阐述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它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各种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国家需要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的迫切要求上提出来的。”[20]因为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因此,对于科学和艺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而不要轻率地作结论。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毛泽东还提出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认为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在对待外国文化的问题上,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但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而“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21]。

  7.关于加强党的建设。

  早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歩,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2]。他特别针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强调必须从思想理论、工作作风、艰苦奋斗、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腐败等方面加强党自身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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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运用到新中国的对外关系中,把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放在第一位,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倡导和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决主张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的干涉。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形成的这些积极的思想成果,是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努力结合起来的思想结晶,因而理所当然地为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坚持和继承下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来源或思想启示。例如,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邓小平在1982年说过:“我们建国以后长期处于孤立的地位。几乎是关起门来搞建设。现在情况不同了,国际条件不同了,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同发达国家建立联系。但是不管怎样,中国这么一个大国搞四个现代化,基本点还是立足于自力更生。”[23]关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邓小平认为:“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2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邓小平指出:“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25]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邓小平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毛泽东说的“不发达的阶段”。[26]关于毛泽东所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造成的那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邓小平在1979年元旦讲话中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没有这样的政治局面,四个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27]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针,邓小平说:“无论如何,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28]如此等等。

  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使毛泽东的探索走入歧途

  既然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开局良好,又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在发现和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失误和错误后,又继续进行这种探索,那为什么没有能够达到这种探索的目标,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在这种探索过程中,在国内外矛盾的干扰和影响下,特别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下,毛泽东的思想中逐渐形成和发展出一个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相对立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经谈到“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的情形。他说:“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29]在思想领域里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形: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中占有巨大比重、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中不仅比重完全不同,而且其特点也全变了样。

  在1956年党的八大明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以后,毛泽东曾在多种场合、多次讲话中进一步阐释了这个思想框架。例如,1957年3月20日,他在南京党员干部会议上指出:“从鸦片战争反帝国主义算起,有一百多年,我们仅仅做了一件事,就是搞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改变上层建筑和社会经济制度,这仅仅是为建设、为发展生产、为由农业国到工业国开辟道路,为人民生活的提高开辟道路。”1957年3月18日,他在济南党员干部会议上指出:“阶级斗争基本结束,我们的任务转到什么地方?转到搞建设,率领整个社会,率领六亿人口,同自然界作斗争,把中国兴盛起来,变成一个工业国。”[30]应该说,毛泽东探索中的重要理论成果,从《论十大关系》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等,全都是在这个思想框架里形成的。

  但是,当时国内外的形势,首先是在国际上发生了由于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全盘否定斯大林而引起的对于社会主义、共产党的冲击波,随后是国内出现了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再加上随之而来的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的冲击和干扰,使毛泽东对形势作出了过分严重的错误估计,逐步形成和发展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他在总结苏共二十大、国际反苏反共浪潮、匈牙利事件的基础上指出,不依靠群众进行阶级斗争,不分清敌我,这很危险。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搞好,那么多反革命分子没肃清,现在自食其果,火烧到自己头上来了。[31]

  正是在这些矛盾斗争的干扰和影响下,毛泽东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也作出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并据此在1957年10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转而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32]虽然这在当时还没有立即影响到党的实际工作,在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毛泽东仍然致力于抓生产、抓经济建设、抓技术革命,一直到轻率地发动“大跃进”,但与此同时,他又在1958年5月的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让工作报告确认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变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即“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干矛盾”。这就通过党的代表大会正式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为随后发生的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以后,1962年的经济形势逐步好转,但党内围绕包产到户问题发生的意见分歧,又使毛泽东认为有一些领导人离开了社会主义方向。于是,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又重提阶级斗争,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加以扩大化和绝对化,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是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基础,因此,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随后,就在全国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而在1963年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指示中,毛泽东又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在1965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二十三条”中,他又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虽然毛泽东在当时也提出过不要让阶级斗争妨碍了我们的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阶级斗争不要放在很严重的地位等思想,但是他还是认为要把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相结合,即所谓“抓革命,促生产”。

  随着国内外不断出现一些政治风浪,特别是不时出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攻击和破坏活动,毛泽东越来越重视和强调阶级斗争,越来越超出其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视,以致最终动摇了原先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而完全代之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直到在1966年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起来的情况下,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去观察和处理事情,既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有悖中国的具体实际,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的。对此,毛泽东在分析斯大林犯错误的根源时是看得十分清楚的。1956年9月22日,在党的八大期间,毛泽东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代表团时就曾经说过:“苏联在阶级消灭以后,当国家机构的职能丧失了十分之九时,当阶级斗争已经没有或已经很少的时候,仍找对象,大批捉人杀人,继续行使它们的职能。”“客观形势已经发展了,社会已从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这时阶级斗争已经完结,人民已经用和平的方法来保护生产力,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来解放生产力的时候,但是在思想上却没有认识这一点,还要继续进行阶级斗争,这就是错误的根源。”[33]为什么在斯大林犯过错误的地方,毛泽东又重蹈覆辙?这显然同当时国际国内复杂的矛盾斗争对毛泽东的影响有关,这种形势使他的思想越来越向“左”倾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把本来不属于阶级斗争性质的问题,包括党内的意见分歧,也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混淆了是非,混淆了敌我。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改变了毛泽东探索的方向,使之由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转而变成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发轫于1967年5月18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编辑部在文章《伟大的历史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概念,而在1967年11月6日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中得到了系统阐释,并被毛泽东批示为“可用”。这个理论的核心思想是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还要进行以文化大革命为最重要形式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所以,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意味着从根本上改变和逆转原先旨在探索在中国怎样建设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的大方向,改变和逆转原先旨在探索怎样实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的大方向。

  不仅如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还像“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那样,严重地影响着毛泽东在探索中已经形成的重要的理论成果:

  一是扩大和加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中“左”的缺陷。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中,毛泽东正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之处,在于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加以解决。解决的办法就是解决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同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的“不完善的方面”和“某些环节上的缺陷”。应该说,这是一个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奠定理论基础的重要论断。但在毛泽东的这个重要论断中又留有“左”的缺陷:这就是在要解决的究竟是哪些不完善的方面和哪些环节上的缺陷的问题上,毛泽东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认为主要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其残余。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下,这种“左”的缺陷又被扩大和加深成为一系列“兴无灭资”的方针政策,以后更发展成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文化大革命”。

  二是用群众性阶级斗争的办法去发展生产力,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在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一直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建设速度,但他套用民主革命中群众性阶级斗争的办法去发展生产力,却带来了相反的结果。在1958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说过,“斯大林不搞群众路线”,“苏联的方法可以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也可以有另一种方法,都是搞社会主义,他们是由上而下的方法,我们是自上而下发动群众”。而发动群众的办法就是“拔白旗,插红旗”,“揭压抑创造性的盖子,破除迷信,让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爆发出来”,结果导致了以1958年的“大跃进”为标志的错误。其原因在于,毛泽东提出的单纯依靠政治动员、群众性阶级斗争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混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情况,违背了他自己提出并长期坚持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列宁曾经说过:热情、强攻、英雄主义“一直是并且将永远是革命伟业和革命能够创造伟业的明证。我们就是靠这些取得了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胜利,但是这个优点现在成了我们最危险的缺点,我们老是向后看,以为经济任务用同样的办法也能完成,但错误正出在这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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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把有些重要的理论成果置于被废弃、被否定的状态。例如,党的八大决议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就被完全废弃了。再如,毛泽东在1958—1959年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科学分析,到了1974—1976年间被他自己否定。1974年10月20日,毛泽东在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8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在1975年底1976年初的一系列谈话中,他又重申了这一观点。[35]

  四是把有些积极的思想成果搁置起来,不公开、不登报。毛泽东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是一篇被他本人认为“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开始提出自己的建设路线”的重要文献,但当邓小平在1975年7月13日把这个讲话的整理稿送交给他,请他早日定稿后公开发表,并作为全国学理论的重要文献时,他却批示说暂时不要公开、不登报,以致在长时期内未能得到贯彻执行。[36]为什么对于同一个讲话,毛泽东会采取这样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显然同他在不同时间采用了两种不同的思想框架有关:他高度评价这个讲话时,是在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观察问题,而他批示对于这个讲话暂时不要公开、不登报时,则是在按照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处理问题。

  五是让有些积极思想成果停留在口头宣示的层面上,而在实践中采取与此相反的行动。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关于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谈话。在发现和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生产关系被拔高、超越阶段的错误以后,毛泽东谈到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意思是说我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但是这个闪光的思想不仅没有成为我们党据以制定方针政策的指导思想,而且在实践中还继续奉行着拔高生产关系、超越阶段的方针政策,所谓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论实际上被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吹走吹散了。

  所谓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说法的命运同样如此。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连农民的自留地都要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来不断地割除,又哪里谈得上“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呢?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框架就这样地使毛泽东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歩入歧途,而未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第二次结合”目标的实现。

  四、毛泽东的探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毛泽东对于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既取得过重要的理论成果,也经历了多次曲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无论是其正确、成功的方面,还是其错误、失败的方面,又都对邓小平后来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毛泽东在探索中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无疑是邓小平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直接的思想来源,或者给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启示,就连毛泽东在探索中所犯的错误和遭遇的失败,也促使后人从中吸取教训,懂得不能那样做的负面界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错误是正确的先导。邓小平指出:“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37]后来,邓小平又进一步强调说:“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38]文化大革命“那件事,看起来是坏事,但归根到底也是好事,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现在的方针政策,就是对‘文化大革命’进化总结的结果”。[39]

  注释:

  [1] 引自吴冷西:《十年论战》(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4页。

  [2]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3] 同上书,第369—370页。

  [4]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6页。

  [5]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6页。

  [6]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8、80页。

  [7] 同上书,第12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32—33页。

  [9]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4页。

  [10] 同上书,第214页。

  [11] 同上书,第205页。

  [12]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6页。

  [13]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40、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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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4页。

  [15]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2、31页。

  [16]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5页。

  [17]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70页。

  [18] 同上书,第209页。

  [19] 同上书,第54页。

  [20] 同上书,第229页。

  [21] 同上书,第83页。

  [22] 《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8—1439页。

  [23]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24]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245页。

  [25]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1—182页。

  [26]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编:《36位著名学者纵论新中国发展6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81页。

  [27]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5页。

  [28] 同上书,第183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24页。

  [30]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中国60年研究文集》(一),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9—10页。

  [31]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编:《36位著名学者纵论新中国发展60年》,第386页。

  [32] 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122页。

  [33]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539页。

  [34] 《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349页。

  [35]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447页。

  [36] 同上书,第245—246页。

  [37]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0页。

  [38]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4—235页。

  [39] 同上书,第172、223页。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3期

来源:人民网

作者:徐崇温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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