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崭新道路。这条道路的艰辛开创,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结果,也是解放思想的结果。
一、否定“两个凡是”,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文革”结束之后,“两个凡是”盛行。中国走什么道路,中国向何处去,一时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重大问题。破除迷信,解放思想,重新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成为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历史起点和逻辑前提。1977年,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后,带领全党破除迷信,勇敢地否定“两个凡是”,倡导解放思想,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1980年4月,邓小平提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1984年6月,邓小平又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在许多场合曾以不同的方式反复提出过这个问题。他之所以如此关注这一问题,是因为改革开放前,我们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既基本清楚又不完全清楚,即在关于社会主义的共性问题上清楚,在社会主义个性问题上不清楚;在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上清楚,在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上不清楚;对马恩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理论设想及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比较清楚,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怎么搞不太清楚。实践证明,马恩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中,生产资料公有、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领导、按劳分配、尽快增加生产力总量等等,确实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每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应该遵守而不能违背的。但马恩的设想在总体上是以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为出发点,以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为前提的。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小平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胆略和理论勇气明确地提出和探索了这一问题,这本身就是解放思想的重要表现。到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邓小平鲜明地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论断,标志着解放思想和对传统社会主义反思的基本完成。
解放思想,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开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关键在于真正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我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到“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再到“社会主义本质”的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经历了一个从社会主义本质概念的提出到全面揭示这一概念内涵的过程。1980年5月,邓小平就谈到,“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1985年8月,他又指出,“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小平还只是从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践和政策的总结评价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揭示。这一时期,他更多的是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层面来讨论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他阐明,生产力不发展不是社会主义,发展不快也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丰裕的物质财富,“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才是社会主义。但只发展生产力不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得很高、很快也并不一定就是社会主义。因为,在一定历史阶段,发展生产力可以在公有制条件下,也可以在私有制条件下实现;而从社会财富的分配看,生产力发展了,可以走向共同富裕,也可能走向两极分化。邓小平因此明确地提出了一个社会主义原则问题。他强调说,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客人时又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是否违反社会主义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上是十分清醒的:第一是公有制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第二,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第三,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客观前提。这些都是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坚持这些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本质是原则的内在根据。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前进到社会主义根本原则,便接近了社会主义本质。循此前进,找出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内在根据,就把握到了社会主义本质。正是在对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根本原则科学把握的基础上,邓小平在1992年春夏之交的“南方谈话”中便合乎逻辑地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内涵作出了科学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完成了从本质层次上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回答。这一论断,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角度讲清楚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为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前提。它明确地告诉我们,生产力不发展不是社会主义,不搞公有制,混淆公有、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普遍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生产发展、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质论使人们的思想获得了空前的大解放,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成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局面的标志。
{Ky:PAGE} 二、摈弃“姓资、姓社”争论,肯定“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
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了空前的大挫折;国内的社会主义改革也面临严峻挑战。当时,有人把国内出现的问题归结为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问题的争论。争论的实质是社会主义能否搞市场经济,公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相容。围绕这一关键问题,我们党和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强调不搞“姓资、姓社”争论,坚定地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这是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大贡献。还在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他就把自己长期积累的关于市场经济的思想第一次作了明确表达:“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这是我国领导人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此后,邓小平多次谈到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1985年10月,邓小平又一次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更进一步地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经济手段”:“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几乎众口一词的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根本矛盾的。邓小平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胆略和理论勇气,明确肯定“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平息了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姓“社”姓“资”的长期争论,统一了全党思想。到党的十四大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时,我党终于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的目标模式,由此完成了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战略转变,使我国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又一次重大的思想解放。
首先,现阶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指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市场经济,而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经济体制。邓小平告诉我们,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决定了,这一时期的经济既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纯粹理论上的市场经济,更不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经济形态,称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说当前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可以与市场经济结合。因此,这种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非融合),同居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中,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受社会主义因素制约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向社会主义经济(包括经济成分与经济运行机制)过渡的特殊经济形态。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内在阐明的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和解放作用。
其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的论断,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的必要性、可能性和这种结合的条件性、历史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差别性和矛盾性,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境界“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说指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制度可以统一是主要的、基本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为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创造物质和精神条件。为此,就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与此相适应,在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上就必须实行市场经济,将人类制度文明的成果——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文明的成果——市场经济有机统一起来,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和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以推动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现代化,为实现最终理想目标创造条件。同时,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体制和机制之间也还存在许多矛盾。因为,市场经济的前提是建立在生产资料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利益竞争上的,它必然导致剥削、不平等和两极分化的产生,这与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相左的,必须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加以规范。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的思想告诉我们,要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看待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相容性问题。既要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下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的必要性、可能性,也要看到这种结合的历史性、条件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差别性和矛盾性。承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中可以兼容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当代中国应该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我国改革开放30年中最大的思想解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道路的重大拓展。
三、反思发展的人文缺失,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和谐发展之路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家的综合实力一年一个新台阶。但与此同时,过分注重GDP数量、经济指标层层加码的单纯经济增长观和发展中的人文缺失现象开始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城乡、地区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各群体的收入分配的悬殊拉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改革开放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矛盾和利益问题,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新期待,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们的发展到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发展路径以促进发展,成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又一关键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势度势,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了和谐发展之路,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深层次思想解放的伟大成果。
首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观念模型。“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的基础上,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深刻回答了“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动力。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发展”和“用什么方式发展”问题,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战略、基本途径和基本方法。这样,在党和国家根本发展战略层面确立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最根本的实践观念模型。
其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使发展的人文理念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践层面得以规范化和具体化。《决定》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有深刻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胡锦涛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概括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它使发展的人文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更加实在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一步开拓有了十分明确的实践模式和实践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进一步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纲领、基本目标和基本途径。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正是以此为核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了全新阐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条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依托,以基本国情为基础,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指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四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为路径,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的崭新道路,实现了经济理性与人文精神、民主思想与法治理念、人的发展与自然和谐的高度统一,是新世纪思想解放的最大成果;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必将进入新境界。
来源:
作者:张忠良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