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新中国成立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正确总结,实事求是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科学论述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为维护全党的团结和全国人民的团结提供了根本保证。
在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决议》首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并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已经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道路的主要点,作了10个方面的概括,初步提出了在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正是在不断回答这两个问题的过程中,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重大命题,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路径更加清晰。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战疫情、抗洪涝,促改革、推开放,抓脱贫、惠民生,保增长、稳大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运筹帷幄,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奋勇拼搏,交出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走在世界前列、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全年经济总量超过100万亿元、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决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和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正道直行天地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接续奋斗,苦干实干,我们一定能够在新征程上创造新的辉煌。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殷 鹏
编辑:莫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