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义利矛盾,道理并不深奥,关键在于落到实践中,在利益诱惑面前守住名节,在现实考验面前拿出觉悟
义与利,是人生道路上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义者,“事之所宜也”,即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之下所持道义;利者,“生人之用曰利”,主要指实际利益。义利本身无褒贬,但对待义和利的立场态度,特别是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的倚重取舍,却不仅体现一个人的义利观,而且也能反映人品官德、觉悟境界和人生态度。由此,在社会道德中,义利观通常更为人们所看重,而在义与利矛盾面前能否心端行正,则是识辨一个人正直与否、高尚与否、担当与否的“试金石”。
中华民族历来讲求做人做事道义为先,“重义轻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精髓,也是古人眼中的君子人格。《论语》中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荀子强调“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孟子则倡导生与义“二者不可得兼”时要“舍生而取义”。这种义利观,历来为世人所推崇,成为熔铸中华民族精神人格的重要基石,由此造就了一大批为了大德大义,而不惜以身赴死、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和英雄豪杰。
中国共产党及其所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植根于厚重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马克思言:“人们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我们从来都不否定人们对正当利益包括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坚决反对的是“非正义的剥削”“冷冰冰的利己主义的算计”;在党和军队的奋斗历程中,历来主张“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标准,突出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坚决反对功利之心当头、个人利益至上和拜金主义当道。
由此,决定了人民的利益就是我们党的最大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就是我们党的道义责任;也决定了每名共产党员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牺牲在前、索取在后,捍卫公理正义在前、顾及个人利益在后。这就是共产党人的义利观,这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觉悟。
无数党的优秀儿女能够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义利追求,是因为他们心中有坚定信仰,有理想信念,并甘于为了信仰信念牺牲奉献自己的一切。所以,他们名利面前“想得透、看得淡”,大义面前“守得住、行得正”,其境界觉悟为人景仰,树起了道德标高。
抗日战争时期,作家巴金在《灯》一文中写下一句名言:“我们不是单靠吃米活着的。”对于共产党人、革命军人来说,自我完善的过程,就是提高政治觉悟的过程,也是用信仰信念不断锤炼党性、砥砺忠诚、升华人生追求的过程。我们常讲,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的贫瘠。一个对党和党的事业有着坚定信仰和执著追求的人,必定是精神世界充满阳光的人,必定是甘于寂寞、甘守清贫、有政治定力的人。相反,一个信仰迷失、政治上缺乏定力甚至两面做人的人,精神上必然空虚,名利面前必然患得患失,诱惑面前也就必然不讲操守、不守底线。
“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往往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实践证明,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缺失,不能战胜“心魔”;不怕大风大浪摔打考验,就怕一时为名利“遮望眼”,乃至利令智昏。正确处理义利矛盾,道理并不深奥,关键在于落到实践中,在利益诱惑面前守住名节,在现实考验面前拿出觉悟,对嘴上说的做到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习主席指出,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当前,军队“脖子以下”改革全面推开,在进退走留等问题上,当个人想法与组织需要发生矛盾之时,其中的大义与大利不言自明。作为党员干部,应在利益考验面前亮出自己的觉悟;作为各级组织,则要在相信大家政治觉悟的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多设身处地做暖人心的工作。让调整改革所涉及到的同志都能留得安心、走得顺心,共同为“谋根本谋大利”而甘于牺牲奉献,把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高高举过头顶。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