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安全、防控金融风险、防范冤假错案……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2月8日召开的湖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在工作报告中,就群众期盼和社会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
实招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 “促进长治久安”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机关的主要任务。
去年我省刑事案件下降14.56%、破案上升4.5%,治安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民调得分持续上升。
会议客观评价了去年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形势,强调继续把公共安全作为重要民生抓紧抓好,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对策:针对当前违法犯罪呈现新趋势新特点,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校园暴力、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创新工作机制,“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
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实名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的四项基础性工作。会议要求,集中一年时间深入扎实抓好“三化一实”工作,打牢社会治理基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抓住“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或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住高风险人员、危险物品、重点部位等“影响公共安全的核心治安要素”,分类细化风险排查管控标准规范,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手段;健全安全防范责任体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智能化安保工作新模式,防范民航、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安全风险。
实招二: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
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去年,我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关于今年工作,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进一步运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机制。
源头治理是预防化解矛盾的根本之举。会议要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及早评估、动态评估、深入评估,推动评估主体找准风险点,精准提出并落实风险化解措施。
信访是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连心桥、晴雨表、减震器。会议要求,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进“互联网+信访”,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扎实推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和“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加大重点疑难信访攻坚力度。
实招三:“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会议指出,服务省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全省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金融风险突出,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此,会议要求,要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推动消除一批风险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稳中求进。
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会议表示:要推动建立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在资产端和资金端开展适时监测,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新型经济犯罪前瞻性研究,加强资金查控等专门手段建设。坚持打早打小,深入开展针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假币、银行卡、涉税等经济犯罪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查办金融、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处置机制,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实招四:“依法保护产权”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强对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财产的安全感,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会议指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产权的依法保护。
在具体办案中,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客观看待和依法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抓紧依法甄别一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纠正一批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实招五:“加强企业权益维护,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来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执法办案的重要目的。
近年来,湖南政法机关在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上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推介了湖南省检察院探索建立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又称“除虫护花”机制)的做法。
今年湖南政法机关如何做?会议强调,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牢固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能够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处理的就不用强制手段。具体的措施有: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慎重采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阻挠施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抓好法律服务同样是重要一手。积极开展对经济体特别是创新创业园区、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系列专项活动,帮助企业化解因劳动关系、知识产权、借贷融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实招六:“基本解决执行难”
满足人民群众的执法司法需求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案件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最终实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向执行难顽疾全面宣战,截至目前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今年我省政法机关对此又将有何高招?
会议提出,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部署,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是解决“执行难”的重点。会议表示,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投资、置业、融资、消费、任职、入党、入伍、公务员录用、获得荣誉等各方面予以联合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会议还特别提出党政机关“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尊重、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建立规范化的债务偿付长效机制,清理解决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
实招七:“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防范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的底线。
如何有效防范?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规范侦查活动,排除非法证据,坚持疑罪从无,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只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才能实现改革目的。会议提出: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贯彻好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让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建立被告人反悔回转机制,保证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防止发生替人顶罪。
实招八:“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
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湘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保证。
会议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各项铁规禁令。保持对各种执法司法腐败的“零容忍”,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监督是执法司法权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对干警真正的关心爱护。会议指出,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针对向法官检察官放权后司法权运行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建立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信息化监管等制度机制,变传统监管方式为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指导,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社会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巡查、警务督察职能作用,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
来源:湖南长安网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