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许成钢
世界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中国市场经济的长远、稳定、长治久安发展只能依宪治国。世界历史清楚表明,现代市场经济是从产业革命之后兴起的。从产业革命起,世界的经济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全面、根本性的变化。包括全面的工业化,城市化,全面的持续至今的经济发展。而中国的落后于世界也正是产业革命时期开始。
为了认识中国今天改革面对的问题,必须首先认识为什么从产业革命以来,中国与世界前沿的差距迅速扩大。这一不断落后趋势直到改革开放才有了显著扭转。但中国今天与世界前沿的差距只缩小到了相当十九世纪后期时的水平,要追赶的路还很长。中国能否继续缩短与世界前沿的差距?能否在新的产业革命中不再重蹈覆辙?回答这些问题的关键是理解,在世界的什么地方产生了产业革命?为什么在这个地方产生产业革命?为什么在别的地方没能产生产业革命?从亚当斯密,到海耶克,到当代的诺斯,都清楚的指出,产生产业革命的制度的条件是依宪治国,是法治。因为只有依宪,只有法治,才能真正保护私有产权,保护个人的自由,保护个人的产权和决策权,由此才能产生和保护大量的企业家,才会产生大量的发明创造,才有大量高效率的企业。
世界历史上产生第一次产业革命,也是世界上最早工业化的地方是英国和美国。第二次产业革命也是从这两个国家产生的。以后由此发展到世界各地。这些都不是偶然事件。因为世界上最早全面建立稳定的依宪治国制度,一直持续至今的,第一个就是英国,第二个就是美国。历史数据表明,在英国系统建立依宪治国的体制之前,即光荣革命之前,他们的人均GDP与西欧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基本上相似。只是在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发展水平才持续地超过了西欧其他国家。即,由产业革命驱动的经济起飞和持续几百年发展的前提是建立依宪治国的法治制度。与此相似,美国在建立依宪治国的制度之前,其发展水平低于西欧。在建立依宪治国制度之后,美国的经济稳步持续地超过了西欧。
对于不是产业革命的先驱的国家,作为世界上追赶最成功的是西欧,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世界历史的证据也都清楚表明,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依宪治国,法治是他们的基础。而非依宪治国,没有法治的苏联,虽然曾经经历过一段快速经济追赶,但追到只达到世界前沿的1/3水平时,就追不上去。苏联在解体之前的十几年的时间试过各种各样的改革,曾每年投入巨额研发投入,超过所有最发达国家的研发投入。但是在没能建立依宪治国、法治体制的制度下,苏联在最关键的技术领域与世界前沿不仅不能缩小,反而扩大。其经济发展也在直至解体前的约十年里一直停滞不前。
以下我举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例,说明为什么依宪治国是是金融市场能够建立和运作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为此,需要先讨论什么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实质是产权的交易。所谓的金融,其核心实际上就是以复杂的金融合同形式规定的产权。在世界任何地方,金融市场要能够操作,这个地方一定要能保护产权,能够执行合同。依宪治国是保证政府保护产权,执行合同的最基本的机制,是必要条件。
让我们具体看一下世界上的金融市场、证券交易所产生的制度条件。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的雏形产生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产生的时间是1602年。这是在荷兰建立了依法治国的制度之后20年。这个制度确立了荷兰能够以法治充分保护产权。继此,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的证券交易所则产生在1801年,在伦敦。这是在英国已经建立依宪治国的制度一百多年之后。纽约证交所的建立及其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基本追随伦敦证交所的规律。
与这些基本事实相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基本事实是,金融市场与法治、与政府的关系。由于今天的全世界的金融市场都有政府监管,所以许多人想当然的以为,金融市场从来是要靠政府金融监管的,或者政府从来都要深深地介入金融市场。但基本事实是,在1933年以前,全世界的金融市场完全不存在政府的金融监管,依赖的是在依宪治国条件下,在司法独立条件下以法庭为核心的私法的执行。这套司法-金融制度为第一次第二次次产业革命提供了重要的资助,为一百多年市场经济的持续大规模发展提供了基础。
1929年金融危机之后,直到1933年,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才第一次在美国引入,以后传遍世界其他国家。只有此时,政府才以执行公法范畴金融监管,介入金融市场。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公法的金融监管,其法理和运作的基础是私法。具体地说,政府的金融监管只是补充以法庭执法为核心的,保证对私法的执法;而绝不是,也绝不能取代私法的核心地位。世界上所有高效率的证交所(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都位于英美法系的依宪治国环境。因为英美法系里面有最完整和最高效的保护产权和执行合同的那部分的内容。相反,单纯靠公法去进行金融监管实际上是不能操作的。很不幸,这就是中国今天的基本现状。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没有依宪治国和法治上的实质改革,中国的金融市场就无法走上正轨。
下边我简要讨论依宪治国的核心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首先要知道,整个法律体系分成私法和公法两大部分,其中作为基础的是私法,而不是公法。私法中的核心包括产权、合同等保证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内容,例如产权法,合同法,企业法,破产法,金融法等等。包括中国在内,全世界决定市场和经济运作的私法全部都或者来源于英美法系,或者来源于欧洲大陆法系。而公法中最重要的是宪法。依宪治国的核心内容就是保证政府不能侵犯私有产权,保证司法独立,保证私法能够不受干扰地运作。之所以要讨论依宪治国,是因为依宪治国决定了把政府的手脚捆起来,让政府没有权利侵犯私有财产,由此才能保证私法的运作,才能保证私有产权的绝对性。
最后我概要的提一下,依宪治国的基本道理是,以制度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实质内涵。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以法律、以制度保证,政府无权触犯人民的私有产权,保证制度化地约束国家权力、保护公民的人权、产权、决策权的机制。世界上,包括欧洲、美洲和亚洲(即包括东方和西方),所有成熟的依宪治国的制度的共同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制衡权力。第二是实现人民主权。第三是对违宪进行审查的机制。保证任何人和任何机构都不能拥有无约束的权力。第四是独立私法的机制。
虽然改革以来中国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中国的制度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今天的制度深受两千年的皇权帝制和苏俄制度的影响。在这些传统制度中,依宪治国和法治的成分极其微弱。文化大革命中的“砸烂公检法”则更进一步把中国推向背离依宪治国、背离法治的反方向。不但对本来就微弱的法治造成极大破坏,更在意识上造成持续恶劣的反对法治的严重恶果。如今人们目睹的严重腐败仅是其严重后果之一。中国的经济持续发展更直接被缺少法治所阻碍。因此建立依宪治国和法治的制度,是保证中国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必须走的路。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许成钢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