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提出,中央颁布新《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要充分认识新《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干部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成果,是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基本遵循,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制度保障。总局党组把新《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新《条例》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综合处(办公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做到原原本本学习,抓好集中培训。
通知要求,以新《条例》为基本依据,进一步改进完善总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单位要把新《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坚持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把党性作为德的核心,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改进选拔程序和素质能力测试测评方法,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以新《条例》为指导,修订完善总局《司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各直属单位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指导。
通知还要求,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相结合,从严选拔干部,严把组织人事纪律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管理,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