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 波:新时期组织工作更要坚持群众路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江 波 编辑:闵美颖 2014-01-25 11:23:52
时刻新闻
—分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打基础的重大使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组织工作改革发展更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支持组织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全面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政治立场,增强群众观念

  组织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应讲政治、讲大局,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做到,以群众为本,把服务群众作为组织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把群众呼声作为组织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组织工作的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组织工作的第一标准,以更贴心、更高效、更务实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拥护和支持,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以群众为师,自觉走出机关、沉下基层,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从群众鲜活的实践中吸收养分,从群众丰富的创造中提炼经验,从群众真挚的感情中净化心灵,不断破解组织工作难题;以群众为镜,常用群众这面镜子去审视、反省、改进组织工作,弄清群众期盼、找准工作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组织工作决策是不是顺民心,政策制度是不是合民意,干部任用是不是孚民望,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评议。要借助群众的眼睛去洞察组织工作的成败得失,努力提高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和组织部门的公信力。

  坚持植根基层,夯实群众基础

  党的根基在基层,力量在群众。组织工作只有植根群众、扎根基层,着力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才能不断夯实基础、凝心聚力。要扩大组织覆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新兴行业领域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着力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的有机统一;深化党群共建,以党群共建为抓手,发挥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内带动党外、以党员带领群众,广泛凝聚群众力量;密切党群关系,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抓基层、打基础、强服务作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工程来抓,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无人理事、无钱办事的问题,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努力让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坚持扩大民主,保障群众权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权利观念普遍增强,对组织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日益高涨。组织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应坚持扩大民主,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切实保障群众的权利。一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四权”,把群众参与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得到尊重,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二要落实群众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评判权,把基层党建工作的每项举措、每个载体、每个典型都要交给群众来评判、交给群众来检验,确保群众参与管理,民主决策。三要落实群众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中的监督权。组工干部做人怎么样,要让群众说一说;做事怎么样,要让群众议一议;形象好不好、业绩优不优,要让群众评一评。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部门工作才会有标尺、行动才会有方向。

  坚持公道正派,确保群众满意

  公道正派是组织人事工作的生命线。公道来自无私,无私才能正派。组织工作只有坚持公道正派,选用好干部、培养好队伍、健全好机制,才能汇聚正能量、体现正导向,真正让党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要选用群众公认的好干部。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就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注重在基层群众中、在民声口碑中了解干部的德才,用群众的慧眼识别干部,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培养群众信赖的好队伍。坚持公道正派,广纳贤才,真正用聚才的方法、爱才的感情、用才的气魄,把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凝聚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要健全群众关切的好机制。以坚持公道正派的担当意识,努力构建以服务群众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

  (作者系怀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江 波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