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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和增强活力的三个维度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辛鸣 编辑:闵美颖 2013-12-23 11: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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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那么,怎样才能如期实现这个总目标?解放和增强活力是关键。

  回首来时路,便知日后行。从小岗村的手印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从温州的小商小贩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从公有制一枝独秀到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30多年来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我们不断地解放和增强活力。30多年后的今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我们仍需要继续解放和增强活力。在此方面,主要把握三个维度。

  解放和增强经济活力。今天有40多万亿元的中国居民储蓄余额做后盾,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中国经济不缺强劲动力。但要让这动力活跃起来,离不开发挥市场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一招。市场的作用从这些年来我们熟悉的“基础性作用”到现在提出的“决定性作用”,这一变化所导致的体制机制变革的力度以及政策导向迥然不同,将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供理论依据。三中全会还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两个“都是”更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供了广阔空间。

  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既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活力源泉。很难想象,一个阶层固化、管制与审批过度的社会是能够保持持续活力的。因此,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说,今日中国需要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激发社会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全社会创造的能量充分释放。三中全会还具体提出了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部署,为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平等享有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比如,随着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异地高考”“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这类特定历史阶段的称谓将逐渐成为历史的记忆;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形成,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将不再是愿景。

  解放和增强制度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有多方面的内涵,充满生机和活力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优势之一。无论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还是生态文明,所有这些主题背后都蕴含着对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富裕和谐新社会向往与追求的勃勃生机、巨大活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年来这一优势在制度实践中有被忽视、被淡化的现象。可以说,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把我们制度中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从而真正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辛鸣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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