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观学习不够。部分干部不注重学习,不注意提高修养,不能自觉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理想信念产生动摇,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税收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深刻领会国税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真正树立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公仆意识。
二是体制机制不忧。由于税务干部都是吃“皇粮”,吃的是大锅饭,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铁交椅。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甚至多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过错,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的不负责任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另外,工作本身失衡,现代化办公模式,计算机取消或替代了一些传统手工操作,岗位归并,人员闲置,人与事不符,比较能调动积极性的工作岗位也只能满足极少数人,于是使一些干部对工作本身不再存有多大兴趣和吸引力。
三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从目前干部队伍现状来看,年轻干部少,中年干部多,且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不少干部都过了“提拔重用”的年纪,再加上领导职务数量少,部分干部认为升迁无望,造成一些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马虎大意、应付了事、效率低下,影响了工作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
一是在思想理念上要转变“两个观念”: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做到执政为民。作风建设要强化民本观念,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核心来展开,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效率、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标准;变“管理型”为“服务型”,真正转变作风,优化服务。要把纳税人摆在税收工作的中心位置,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使税收工作者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
二是在作风建设上要处理“三个关系”:处理好“律已”与“管人”的关系。规章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毫无例外都要坚决执行。特别是领导干部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领导者的威信,关系到单位的作风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觉执行各项规定,严格自律;处理好“查处”与“疏导”的关系,解决禁不住、管不长的问题。“查处”是行政手段,“疏导”是教育手段,离开哪一方面都很难抓好国税机关的作风建设。对于不良行为,既要明令禁止,违者必究,又要做疏导工作,真正把道理融入国税干部的头脑,使他们分清是非,排除错误、不健康的思想影响;处理好“整治”与“预防”的关系。整治问题是加强作风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但也不能完全依赖于整治,还要在“预防”上下功夫。一要建立预警制度。招呼打在前,对国税干部早打招呼常打招呼,尤其是在重大节日、人事变动、机构改革等比较敏感的时机更要多提醒,敲警钟。打了招呼之后,要认真检查,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要严肃处理,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制约机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一些新的必要制度,制度一经建立,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还要实施有效的督查。三要防治结合,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在强化防范制约的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把那些隐藏较深、边纠边犯的问题挖出来,抓住重点,从快查处,进行整治,扩大效果,从而把国税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三是在工作实践中要把握“四个结合”:重点与整体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必须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重点,在解决职责不明确、行为不规范、办事不高效、工作不深入、任务不落实、奖罚不分明等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事半功倍。相对而言,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是标,法制不彰、职能错位、素质不强是本。要转变职能、创新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这既是治标的有力措施,也是治本的有效探索;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勤政问题表现为办事低效率和不作为;廉政问题表现为办事不公、不廉,乱作为和谋私利。在实际工作中,勤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反映和潜伏着廉政问题,而廉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也暴露出勤政方面的问题;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自律是系统内部职工的自我教育和约束,是一种内约力;他律是系统内部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来自系统外部的监督和压力,是一种外约力。要抓好作风建设,既要依靠自身力量和内部整顿的办法解决问题,也离不开来自系统外部的监督和约束。
(作者系通道侗族自治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红网
作者:刘良美
编辑:闵美颖
本文为湘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