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和服务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在农村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笔者结合吕梁市离石农村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存在的矛盾及根源
离石区现有的193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有16个村的“两委”作用不发挥,有6个村的“两委”班子不健全,存在的矛盾及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两委”矛盾。支委与村委之间的矛盾,更多地表现为支书与主任之间的矛盾。目前,离石区多数村的“两委”关系协调较好,能形成合力,但也有不少村“两委”存在两张皮现象,甚至分庭抗礼,支书和主任“龙虎斗”。
“干群”矛盾。这是农村诸多矛盾的焦点,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从干部看,有的干部私心过重,在工作中跳不出个人的小圈子。从群众看,一方面,不能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另一方面,对有些事情不了解,而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不及时、不到位,从而引发干群矛盾。
村矿、村企矛盾。核心是利益冲突。企业在征占土地、圈占资源中产生巨大经济效益,但所涉农村没有得到相应发展,没有共享发展成果。加之由于法制不健全,部分企业存在“钻空子”现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集体的矿山、土地,并在资源开发中污染了水源、空气,破坏了村庄、庄稼,损坏了房屋、道路,严重损害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宗族矛盾。实质是村内家族之间的利益之争。一些村几大宗族各自培植“代理人”,甚至利用合法的途径和手段,断章取义地曲解法律条款,蛊惑部分群众上访,以维护家族利益。
以上这些矛盾,历史恩怨与现实利益交织在一起,群众合理诉求与违规违法处理方式交织在一起,遵纪守法的群众与别有用心的人交织在一起,加大了化解难度。深入剖析这些矛盾,归根结底,是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办法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长期的战略任务。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必须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注重方法,统筹推进。
(一)遵章守法,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最主要的是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按党章规定来办事。凡是有矛盾有分歧的地方、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只要用党章来统一思想,就能找到解决矛盾问题的方法,就能找到打开心结的钥匙。
(二)明确职责,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村级组织中有若干个组织,各个组织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各自轨道上按照一定的规则运行,从而减少或避免摩擦和矛盾。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是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县(市、区)委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要理直气壮地支持党委各部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大要提高履职能力,对行政、执法中形成的信访问题要依法处置,政协要高扬协商民主的旗帜,扩大基层民主,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三)理顺关系,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基本前提。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要明确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体现了党的领导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事务范围内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农民,在依法行政事务上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村级组织中的两架马车,二者的合力大小直接影响整个村的工作运转,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二者是两个独立的组织。村委会主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生和开展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根据《宪法》、《农业法》和《公司法》等法律,做好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发扬民主,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是协商民主,要建立完善“三会治村”新机制。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村民委员会,分别行使村民自治权中的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形成党支部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委会办理、监事会监督的村民自治新模式。坚决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的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既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积极推进村民质询会制度。村民质询会是在乡镇党委的具体指导帮助下,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等准备工作,由村党支部召集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并实行干群对话的民主大会。
(五)注重方法,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当,事倍功半。一是要善于统筹。统筹兼顾就是要抓主要矛盾,同时兼顾其他各类型的矛盾。二是要善于决策。坚持“大家的问题大家管,大家的难题大家解,大家的事情大家办”,让群众参与管理,让群众实施监督,让群众说了算,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善于协调。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千差万别,只有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统筹协调,对各种矛盾进行妥善处理,人们才能各得其所、和睦共处,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实现和谐。四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利益补偿、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三、农村基层干部的努力方向
基层干部肩负着带领群众改革发展的重任。职务虽小,责任为大;村庄虽小,民生为大;能量虽小,奉献为大。在具体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下四种意识。
(一)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争做党在农村的“形象代言人”。农村干部直接面向群众,接触群众,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其言行举止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声音和形象。因此,基层干部要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同时,要注重实践引导,用自己的身体力行感化群众、带领群众,切实把握好“三条准线”:即党纪党规警戒线,原则政策生命线,法律法规高压线。
(二)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争做农村发展的“领头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村干部,要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执政兴村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帮民富,真心诚意办民事,竭尽全力解民忧,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公平感、幸福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争做凝聚人心的“粘合剂”。要胸怀宽阔,善于团结方方面面的人,凝聚方方面面的正能量,尽最大的努力,变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化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
(四)牢固树立学习意识,争做农村学习型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要上进、党要上进、国家要上进、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专家型干部、服务型干部、创新型干部。(阎刚平 作者:中共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委书记)
来源:红旗文稿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