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韩长赋:土地流转的目的就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峻 编辑:闵美颖 2013-07-24 16:12:19
时刻新闻
—分享—

  

 

  7月21日,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在山西太原召开,会议总结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交流各地好做法好经验,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研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

  方向要明确 方针要明确 主体要明确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谈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董峻)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日前在太原举行的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说,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对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积极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方向明确、方针明确、主体明确,在此前提下,进行各具特色的有益探索,找准工作突破口与关键环节,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方向要明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方向

  搞现代农业要有适度规模,要适度规模必须有土地流转。韩长赋说,“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只有流转起来才能提高效率。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的方向,这一点应当明确。”

  韩长赋说,土地流转的目的就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必然是规模农业,提高农业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有2.6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7.5亩,这样的规模显然难有高的效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这个方向是明确的。

  韩长赋进一步解释说,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是多种形式,如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互换等等。采取何种形式,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最终让农民选择。规模经营还要把握好“适度”,规模过大也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100-120亩,就有规模效益。

  方针要明确——要看到过程的渐进性,不能片面求大求快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未来如果全国农户户均耕地规模达50亩,全国有3600万农户就够了;如果户均规模到100亩,则只需要1800万农户,那么剩下的2亿左右农户就得另寻出路,这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韩长赋说,“我们既要看到方向的明确性,也要看到过程的渐进性。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将共同构成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定指标、下任务,甚至变相强迫命令,存在着求大、求快的倾向。对此,韩长赋强调,“土地规模经营不能脱离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说到底还是要与人地关系相匹配,即与农业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相适应。”

  主体要明确——流转主体是农户,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韩长赋说,土地流转的前提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我国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由土地属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本质特性和农业生产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要毫不动摇、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首要的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农民才能愿意流转、敢于流转,才能较长时间流转。现在社会上对此还存在着模糊的认识,一些地方仍然随意调整承包地,甚至违背农民意愿,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韩长赋表示,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导向而不是行政干预,这一点也要明确。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

  为此,要抓紧研究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峻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