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继续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这既为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同时也为当前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目前加快改革的必要性已有基本共识,但如何推进尚不明确。简政放权,理顺关系,有利于形成上下互动、更加主动的局面,在更加灵活高效的实践中探索具体改革路径。
简政放权本身就是重要改革
简政放权一直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从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到30多年前的改革开放,以及1992年后的加快改革,简政放权都是重要的改革内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当前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简政放权既是下一步加快改革的目标、方向,也是重要内容,是改革的应有之义。
简政放权可以协调多方面关系,有效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当前,关于改革及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的必要性,从上到下,已形成一定共识,尤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产生后,社会各界都对其寄予了很高的改革期望,但如何改,从哪儿开始改,尚不明确。在此背景下,简政放权尤显迫切,当大家都不确定从哪里着手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先放手。
(一)简政放权可以有效协调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
改革进行到当前阶段,一方面依然要摸着石头过河,放手发动和充分尊重基层首创,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对于深化攻坚、系统推进的重要意义。但顶层设计不是完全指令行事,更不是灵丹妙药。时下似乎有一种对于改革的误区,很多层面对改革存在一种被动等待的态度,等待中央号令,期待中央拿出一个完善的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和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然后按照这个方案一步步行事似乎就会改革成功。这是对顶层设计的曲解,这样的顶层设计即便有,也是闭门造车的结果。科学的顶层设计本身就是一个上下良性互动的过程,是对各方面基层首创经验的总结和概括。造成这一对改革被动等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互动不够,关系不顺是重要原因。简政放权就是要为形成上下互动畅通、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有机结合理顺关系,创造环境。
同时,改革既需要整体推进,也需要关键领域的重点突破,但从哪里突破,如何突破,既难以设计出来,事先也不好预料。必须通过先行先试,通过实践探索与检验推广。因此必须通过简政放权,充分调动从上到下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主体对于改革的主动性,放手让其积极参与,大胆实践,才能找到和发现可以形成有效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并以点带面,协同有序地推进其他有关改革。
另外,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良性有序、相互促进是最理想的状态,但难度很大。简政放权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在职能转变的动态过程中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同时市场作用的加强又能反过来对政治体制改革加以促进,创造条件。
(二)简政放权有利于形成改革的良好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的红利主要是市场化的红利。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正面临向中速增长的阶段转换。这是世界先行国家的基本规律,我们可能也难避免,需要为此做好准备。但同时也要看到,多年发展中积累了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本身就需要加快改革,也需要一个相对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来提供支撑和保障。所以中央高度重视释放改革红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必要前提,也有利于形成市场化改革的明确预期。当前民间投资,特别是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不够活跃,与投资主体对今后经济走势和发展方向不够明确、政府对于有些领域管控过严、投资环境质量下降有较大关系。需要提供一个关于市场化改革的良好预期,才能进一步激发资金动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简政放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步伐,注意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
(一)简政放权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敢于放权,开门简政
简政放权对政府部门是一个自我革命的过程,尤其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削弱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权限,需要勇气与魄力。首先是要舍得放权,要充分理解,深刻认识简政放权的必然趋势及对于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要充分相信经过多年培育建设的市场体系与民间力量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丢弃“一放就乱”的担心。
同时,简政放权的本义就是要打破垄断,扩大参与。要把该放的权下放,把该管的事管好,但哪些是该管好的,哪些是该下放的,不能政府部门自己乾坤独断,需要了解市场与社会需求,必须是一个开放、互动的过程。同时简政与放权的步骤、方式、配套措施都需要相对方和广大公众的知情与参与,将好事办好,避免封闭操作导致效果打折扣,甚至好心办坏事。
(二)简政放权重数量更要重质量,要进一步加快步伐,加大力度
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但不能局限于许可和审批事项数量的减少。较大的数量目标体现改革决心和力度,但单纯减数量一方面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同时也难以完全避免明减暗增、边减边增,以及减边缘的、无效的凑数量,强化核心的、关键的保利益,达不到简政放权的目的。
在广泛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和缩减行政许可与审批事项的同时,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对行政许可和审批权力的设立、行使加强立法,推行公开透明,使权力本身受到约束。另外,要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对于“放权”的部门,该撤的撤,该并的并,否则即是浪费,而且有机构就会有要权力的冲动,最后竹篮打水。当然对于机构的撤并必须科学进行,防止一合了事或权力真空。
(三)简政放权,加快改革要发挥独立第三方以及智库的作用
让政府职能部门主导本领域的简政放权与改革,优点是情况熟悉、从上到下推行方便,但也存在明显弊端:一是部门利益不可避免,改革方案和措施难免有所保留甚至成为改革的阻力。二是事情与权限涉及多部门时,协调难度大,造成相互推诿与延误。三是职能部门局限于繁忙的行政事务和其他原因,自主发现改革需求、持续推行简政放权的动力不足,不推不动。
成立没有行政权力的专门改革规划部门,或发挥社会独立第三方对于改革规划建议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部门利益的干扰,更重要的是可以持续关注、研究需要改革的领域与问题,不断提出改革的建议和意见,形成随时改革时弊、不断简政放权的良性局面,避免运动化。
另外,简政放权、行政体制改革要高度重视智库的研究与咨询作用。公共政策无小事。很多政策出台前研究论证不够,实施时方式不当,执行后朝令夕改,不仅影响政策效果,还会伤及政府的公信力。因此,简政放权和各项改革,应充分利用智库的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在理论研究、方案设计与论证、政策模拟、评估改进方面做足功课,进一步提升简政放权与各项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政策效果。(李梅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