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法律审查 或年内出台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闵美颖 2013-03-13 14:41:09
时刻新闻
—分享—

  12日,北京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透露,《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望年内出台。今年1月,该条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共收到300余份意见,其中109份意见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

  市民建言加强汽车尾气管理

  按照条例草案的要求,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部分机动车停驶,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本次征求的社会意见中,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的大概占了三分之一。”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同意实行机动车限行的公众还是占多数,同时大家还提出了诸如限制机动车总量,限制部分机动车、公车行驶,提高油品质量,推行公交先行和鼓励绿色出行等建议。

  停车超过三分钟须熄火

  “经常看到很多车停在路边,不熄火,尾气还一直在排放,建议规定停车超过一定时间就必须熄火。”针对热心公众提出的“停车熄火”建议。条例草案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写字楼、公园等周边地区停车超过3分钟时,驾驶者应当主动熄灭汽车发动机。

  “法律也只能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在操作起来可能还有一定的问题。”杨红说,首先应该由谁去执法。还有当事人如何预测车辆等待红绿灯的时间,如果有显示要等3分钟,那是可以熄火的;可如果在一些堵车的路段,人们则无法预测等待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另外,司机这样一熄火一启动可能就会造成“污染没了,拥堵又增加了”。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靖表示,有一些行为主要是靠自律,比如习惯和个人修养。

  企业严控排污总量

  杨红表示,本市大气污染的来源主要包括燃煤、机动车、扬尘和工业排放。条例草案规定实施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污染的企业实行排污总量的控制,明确企业总量控制责任,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了排污交易制度。

  此外,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前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的增量。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条例草案还规定将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燃煤的总量,减少燃煤污染,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从源头减少工业污染。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逐步强制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油气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使用过程应当采取收集处理措施,要求加油站等石化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油气泄漏和挥发。

  杨红透露,《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前正处于法律审查阶段,针对市民的建议将进行广泛的讨论和专家论证,条例预计今年提交市人大审议,大致在年内出台。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