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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调整4大区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差价缩小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闵美颖 2013-03-09 1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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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调整4大区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差价缩小

 

  点击小图看大图。谭懿 制图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的主城区不断向外扩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情况也不断增多,征收补偿方式成了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3月8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新修订的《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近日由南宁市政府发布实施。与2008年发布实施的《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相比,出现了拓宽安置补偿方式、增加征地补助标准等亮点

  重新调整区片 涵盖外环高速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均属农民集体所有。《新办法》将南宁市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社区或园艺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区片。各区片对应的补偿补助费标准不同,第一区片最高,第四区片最低。如第一区片每亩水田可获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共计9.3万元,第四片区就只有6万元。

  2008年《老办法》出台至今,南宁市修建了新外环高速,不少荒山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的“热土”。《新办法》根据实际情况,以快速环道、高速环道和新外环高速为界,对各区片范围进行重新调整(区片范围和补偿基价详见新闻链接)。

  新调整的第一区片,包括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西乡塘区永宁村等地区。兴宁区降桥村、凤岭园艺场、青山园艺场等区域在此次调整中被划入第一区片,享受最高等级的补偿标准。第二区片为第一区片以外,南宁市高速环道范围内的行政村及龙岗村等区域,其中青秀区莫村和五合社区等区域由第三区片划入第二区片,提高了补偿标准。第三区片为第二区片以外,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等区域。第四区片为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外,未纳入第一、二、三区片的区域范围。

  补偿标准提高 区片差价缩小

  《新办法》明确,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产业用地及其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费用、拆迁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费用等。近年来,房价、菜价等商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不伤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价格稳中有升,《新办法》对各征地区片补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我的田地与他的田地只隔着一条公路,为什么他的比我多补几万元?”不少被征地农民常常有这样的疑惑。为缓解这一矛盾,此次调整中,第一区片的调高幅度最小,第四区片的幅度最大。一至四区片的补偿费基价分别上调0.3万元、0.5万元、0.8万元和1万元。调整后的各区片间的补偿差价由原来的1.2万元、1.4万元、1.4万元分别缩小到1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

  被征地后选择购买安置房,但安置房未交付的,所获得的临时过渡补助费也有所提高。如第一区片的1人户从300元/月提高到了400元/月。同时,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指导价格、农配房和其他建(构)筑物补偿标准统一上调20%,住宅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总体上浮45%。以一等框架结构房屋重置价格为例,旧的补偿标准是680元/平方米,新标准提高到了890元/平方米。此外,被征地农民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自谋职业补助费也从5万元/人提高到6万元/人。

  《新办法》同时强调,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出后,在拟征收范围内抢种农作物,抢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不能获得补偿。对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也一律不予补偿。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用地、建房批准证明材料,经核实确属一户一宅和未建设住宅的,按定额方式进行补偿。

  安置途径拓宽 新增产权调换

  《新办法》明确,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合法住宅房屋,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偿安置。一是货币补偿,按相关规定计算货币补偿价格,被拆迁人拿到补偿款后,可申请购买政府统建的安置小区公寓房,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安置小区公寓房。二是评估价补偿,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评估认定。三是重置价补偿,当被拆迁住宅房屋位于第三、四区片,不具备建设安置小区公寓房的条件时,由政府安排回建宅基地并补偿房屋重建价款。

  除了上述3种安置途径外,《新办法》还新增了产权调换安置方式。即当被拆迁住宅房屋位于第一、二区片,市区范围现有可用于安置的公寓房的,被拆迁人可申请以合法的被拆迁住宅建筑面积,调换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拆迁安置小区公寓房。因户型等原因,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按规定比例核定的可调换面积的,超出10平方米以内时,由被拆迁户按安置房售价购买;超出10平方米以上、不足3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户按安置房售价上浮20%购买;超出30平方米以上的,由被拆迁户按同时期、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场交易平均价扣除土地出让金价款后购买。

  考虑低收入人群 保障拆迁户安居

  对于经济宽裕的家庭来说,拆掉老旧的房屋,搬进以优惠价格购买的安置小区公寓房,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对一些原有房屋面积小、经济又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拿到的补偿安置款可能还不足以购买最小面积的安置房,这一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按《老办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家庭安置人口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总额,不足以购买户均60平方米安置住房的,可以申请以房屋所在城区经济适用房成本价,购买户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住房一套,资金不足部分由用地单位补足。但一些家庭人口较多,60平方米的房屋根本不够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办法》规定,被拆迁人家庭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确实不足以购买该家庭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住房的,被拆迁户可购买人均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资金缺口部分由用地单位补足。如被拆迁户孔先生家里共有两口人需要安置,按《老办法》,全家只能购买60平方米的安置房,而按《新办法》,他可以购买到80平方米的安置房,资金缺口也不用自己出。

  新闻链接

  调整后的征地区片

  (一)第一区片包括南宁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降桥村、鸡村、皂角村、北湖村、连畴村、苏卢村、西津村、大塘村、屯里村、屯渌村、永宁村(西乡塘区)、罗赖村、和德村、振兴村、明华村、心圩村、大岭村、四联村、新村(西乡塘区)、陈西村、西明村、石埠村、仁义村、南乡村、同乐村、智和村、东南村、邕津村、三津村、乐贤村、杨村、平阳村、白沙村、新兴村、三岸园艺场、青山园艺场、凤岭园艺场、三屋园艺场的区域范围。

  (二)第二区片为第一区片以外,南宁高速环道范围内的行政村及五合社区、莫村社区、通福社区、金葫社区、蓉茉社区、那舅社区、那廖村、三塘村、那况村、围村村、路东村、路西村、兴贤村、石西村、老口村、和安村、永安村、忠良村、乐洲村、金鸡村、罗村、留村、高岭村、玉洞村、新村(良庆区)、坛泽村、渌绕村、平乐村、那平村、新兰村、新团村、那马社区、龙岗村、和合村、梁村、公曹村、红星社区、那元社区、新兴社区、蒲津社区的区域范围。

  (三)第三区片为二区片以外,南宁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德福村、民政村、友爱村、坛棍村、西龙村、四平村、五塘社区、英广村、那笔村、四塘社区、同仁村、那陀村、大邓村、福禄村、锦江村、苏盆村、那德村、古思村、居仁村、华联村、新联村、平丹村、平垌村、定宁村、坛白村、光明村、康宁村、祥宁村、永红村、那备村、新桥村、明阳社区、吴圩社区、光和村、屯亮村、州同村、广良村、良信村、良勇村、张村的区域范围。

  (四)第四区片为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外,未纳入第一、二、三区片的区域范围。

  记者 罗暘 通讯员 林峰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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