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修改农药管理条例曾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农业部于2009年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国务院。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完成三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汪惠芳、邵峰晶等6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建议制定农药(管理)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随着农业生产发展,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农药管理条例已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建议制定农药管理法,改革现行管理方式,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建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鉴于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即将完成,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已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有所体现,农业部、环保部建议,待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制定农药管理法的问题。
全国人大农委同意上述部门的意见。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丽平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