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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公司企业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农业发展不利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者:赵晶 编辑:闵美颖 2013-02-04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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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 赵晶)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有关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问题称,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醉翁之意不在酒,租了地未必认真搞农业,而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的性质搞非农产业。公司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发展、农产品供给是不利的。所以,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投资于农业和农村,但是要做好引导工作。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改变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要加以制止。

  陈锡文表示,我们不主张在有限的耕地上工商企业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的经营权。耕地应该更多的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尤其是大田生产,主要适合于农户经营。当然,一家一户不具备资金、技术上等条件、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如投资比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化的养殖业,公司去做可能更好,但明确具体的范围。

  他说,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醉翁之意不在酒,租了地未必认真搞农业,而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的性质搞非农产业。公司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发展、农产品供给是不利的。所以,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投资于农业和农村,更不是不允许去,而是要做好引导工作。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改变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要加以制止。

  陈锡文介绍,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农业部门现在正在抓紧制定这方面的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建立这套制度之后,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农村的发展,都会有更加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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