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11日电(记者 石志勇)记者从陕西省政府获悉,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陕西省政府日前专门出台《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陕西省将从严格监管各种涉农收费和价格、深入开展农民负担治理工作等八个方面全面减轻农民负担。
该《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严格监管各种涉农收费和价格,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要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得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借机收费或配售商品。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领域的乱收费,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向村集体的集资摊派;对减负工作较差、群众反映强烈、农民负担问题多发易发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切实防止区域性农民负担反弹。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陕西省还提出规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执行民主议事程序和筹资筹劳方案审核程序,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从2013年起,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为40元。
陕西省还要求各地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加强对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
来源:新华社
作者:石志勇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