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了新的调整,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强调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判断,表明当前腐败和反腐败正在相持,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攻坚阶段。随着经济的增长,生活条件的改善,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特别是近来网络上掀起的反腐“狂欢”表明,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压力正在逐步增大,面临的新课题与新挑战正在不断增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反腐倡廉建设主要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
腐败成为众矢之的,但反腐难度超乎想象。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深化各项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腐败易发多发高发,经济社会建设项目潜藏着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腐败风险较高,是反腐败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重大政策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等给社会稳定和党群关系带来巨大挑战乃至负面影响,这些都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课题。应当说,腐败是个老问题,但已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老问题仍呈现出较强的弥散性,部分区域、部分行业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甚至给人以“越反越多”的错觉。腐败问题不断变种升级,上演着“老酒换新瓶”的把戏,腐败形式越来越智能化,行事手段越来越隐蔽,牵涉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大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从“一把手”腐败到跨部门、跨地区的集团式、联合式腐败,从寻租性腐败到垄断性腐败,从用人腐败到司法腐败,从经济腐败到人情腐败,从官场移民、“裸官”到“官二代”……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一些腐败现象总会变幻出不同招式,可谓“日新月异”,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由此使人们对腐败的辨识与侦查难度与日俱增。
制度成为建设之重,但执行效应一时难显。一是制度不健全、制度剩余与制度短缺矛盾尖锐。制度建设应以质量为本,然而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尽管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却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度上的缺漏,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此同时,在一些领域,制定了一大堆制度规范,但遭遇着“制度使不上”、“制度不管用”等尴尬,甚至出现了“腐败制度化”的现象:即一些腐败分子打着“依政策、制度办事”的旗号,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正名,事先将其利益设计在相关的政策、制度中。二是重制定、轻执行,制度执行力弱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难于立法。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执行力弱化,究其原因,一方面,来自制度设计上的弊端,“制度不好使”,如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的刚性措施;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性、互补性较差,存在制度执行的结构性阻碍;问责制落实不到位,有责不顾不问、问责不全不严,制度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另一方面,则源于官员官僚习性及对制度的藐视、麻痹,有些官员自封“山大王”,心无王法,目无纲纪,“有制度不用”,“制度歪着用”。制度生命力来源于执行,执行不好甚至不予执行,制度必将枯萎,因而完善制度体系、树立制度威信、狠抓制度落实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基层成为腐败灾区,但防控下移力度不够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矛盾易发多发期,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增多,腐败问题可谓居于首位。据有关部门材料,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众多,这表明基层腐败问题相当突出。这既有基层领导干部信念不坚定、思想不过硬、价值观扭曲等主观因素,也有基层权利相对集中、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还存在“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基层监督乏力这一重要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基层腐败具有“晕轮效应”。面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现象,广大群众往往对于腐败所产生的危害感同身受,因而对于腐败会加倍予以痛恨。因此,基层腐败行为的发生,不管其情节恶劣与否,都会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激发公众情绪,点燃公众矛盾,引发公众事件。透过基层腐败问题,群众对党的评价往往呈现出“以点代面”的效应。可以说,基层腐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可见,基层必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立足基层,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长远性、群众性、实效性与彻底性,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态度,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
明确重点,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穿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对于反腐倡廉建设来说,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经常性地监督检查,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
完善制度,构建有效防腐的科学体系。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通过制度建设构筑牢固的“不能腐败”之高墙,让政府和党政官员的权力受到彻底的制衡和监督,让权力的运作呈现在阳光下,这样自然能起到抗腐拒黑的制度保障作用。当前,主要是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和监督。
着眼基层,发挥好人民群众在发掘反腐防腐中的作用。人民群众中蕴含着反腐防腐的巨大力量。新闻、网络媒体等现在已经成为强有力的监督手段。有调查表明,有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近年来“新闻舆论的监督”比较有成效。这为充分发挥反腐防腐的民间力量指明了方向。
总之,党的十八大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加以强化,昭示我们必须通过思想教育、预防和监督的制度设计以及司法、行政、群众监督等一系列的措施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和惩处。也唯有如此,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从而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作者系江西省社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特中心主任,研究员)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姜玮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