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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新要求: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杨小军 编辑:闵美颖 2012-12-24 0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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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非常丰富,对下一步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布置。其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体现了新意义,包含了新内容。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十八大报告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即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新目标要求。

  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法治政府建成的目标要求,这是第一次。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是“推进依法行政”,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这次,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就是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这个新的目标要求,主要有两点新:一是提出了“建成”法治政府,而不仅仅是“建设”法治政府。我们知道,建设是一个过程,而建成则是一个结果。所以说,十八报告提出的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要求,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结果要求。二是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即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十几年发展,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从过程目标到结果目标的提升,既深刻反映出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也充分显示了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法治政府建设关乎小康社会建成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新目标要求,不仅仅是提出了一个要求。在这个新要求的背后,有着新的背景,更有深刻的新意义。

  新意义之一,法治政府建设与小康社会目标相联。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设定的期限是 2020年。为什么恰好是2020年呢?我们知道,2020年要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各项工作和事业,都是要围绕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法治建设当然也不例外。所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实际上是小康社会总目标之下的法治目标之一。也就是说,我们的小康社会,不是单一的某一个方面的小康,而是全面的小康。这个全面的小康,必然包含法治小康。换言之,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没有法治的小康,小康社会就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同时我们更应当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不能仅仅是就法治谈法治,就法治建设法治,而应当把法治政府建设放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总要求之中,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只有这样,法治政府的建设才会有中心,才会有大局,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和价值。

  新意义之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相联。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法治政府建成,是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支撑的,或者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就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的内容之一。国家、政府、社会的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不可分割。二是关键词“落实”。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属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内容之一。法治,不等同于法律,也不等同于法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已经解决。下一步的主要目标,是要把法律变成有丰富内容的实实在在的法治。可以说,我们正在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和升华的过程中。在这个历史时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就有了新的更加丰富的内涵要求,那就是重在“全面落实”。

  十八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新内容新任务

  法治政府建设,是有具体内容和任务的。十八大报告在已有建设法治政府成就和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和明确了新的任务内容。

  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七个目标任务。在这些目标任务基础上,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内容新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政府职能方面,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同时增加了政资分开和政社分开。由原来提出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职能,提出了更加强调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即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是在立法方面,由原来提出的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出了“科学立法”,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三是在行政执法方面,由原来提出的全面、正确实施,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些要求,对依法行政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

  四是在行政决策机制方面,由原来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提出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增加了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的新任务,丰富了决策机制和程序的内容。

  五是在政务公开方面,由原来的推进政务公开,提出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公开的范围、形式、制度机制以及重要作用等方面,都有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加重要的地位作用。

  六是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由原来的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这里,“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和调解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成为了新时期的新任务新要求。

  七是依法行政观念方面,由原来的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形成,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等,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不仅是全新的提法,更为重要的是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杨小军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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